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陆月、韦东)
发布时间:2025-03-11 16:31
字号:[
大
中
小
]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申请人不慎遗失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云(2020)嵩明县不动产权第0000216号 | 陆月、韦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空港俊发城5#地块5幢25层2506号 |
公告单位: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