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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503-968369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11 15:08
名 称: 关于返还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2025年第10期)
文号: 关键字: 公示,农民,民工,工工资

关于返还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2025年第10期)

发布时间:2025-03-1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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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下列2个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 公示项目名称

1. 嵩明县公安局北城派出所新建项目,地址:嵩明县西片区1#路左侧,建设单位:嵩明县公安局,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泓振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华春泡沫厂建设项目,地址:嵩明县小街镇晨农农博园内,建设单位:嵩明华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四川中天永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 公示时间

自2025年3月11日起至2025年4月9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 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四、 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嵩明县黄龙街310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行政执法科。

电话:0871—67911730,邮编:651700。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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