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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503-966194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04 09:19
名 称: 2025年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文号: 关键字: 决策,大行,行政,退役军人,事项

2025年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5-03-04 09:19
字号:[ ]

2025年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规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相关规定,依照单位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制定2025年度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局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编制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专项规划;

(三)决定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四)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科学、民主、法治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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