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纪委监委关于购买后勤配送服务的计划
为保障嵩明县纪委监委后勤配送服务的需求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精神,食堂后勤配送服务属于分散采购,嵩明县纪委监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后勤配送服务,制定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嵩明县纪委监委2025年后勤配送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嵩明县纪委监委
三、主要内容
2025年3月1日——2026年2月28日期间,满足嵩明县纪委监委后勤配送服务需求。
四、购买方式及资金预算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嵩明县纪委监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预算资金,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以实际配送物品的市场价格结算。米、油、调料等可由配送方委托第三方供货方配送。
五、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六、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嵩明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67911125
嵩明县纪委监委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