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变更批前公示
嵩明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变更
该地块位于嵩阳街道寺脚村兰茂路北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云(2019)嵩明县不动产权第0002902号,登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供地方式为划拨,用地面积32173.33㎡。规划条件(嵩规条件(2018)012号)规定:容积率0.4≤R≤1。于2018年4月2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嵩明县201800005号),建设1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及救助管理站、1栋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及应急指挥中心、1栋社会福利院,以及2栋门卫室、生活水泵房、发电机房、污水处理间等配套设施,容积率0.44。根据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精神,县民政局拟取消嵩明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的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及应急指挥中心,县民政局申请将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管控要求变更为0.3≤R≤1,其余指标不变。该变更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嵩明县城北片区SM-CBPQ1-C-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于2024年11月26日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项目性质:0801机关团体用地
申报类别:规划条件变更
申报单位:嵩明县民政局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4日
公示地点: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嵩明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备 注:本公示详细内容可向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查询。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71-67919226。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