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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501-951113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1-14 10:46
名 称: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0:46
字号:[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2024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嵩明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嵩明县北部行政办公区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邮编:651700,电话0871-6791064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确保全量规范公开应急与安全生产领域的政策标准和规范依据、管理措施和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等信息,并规范设置栏目、动态更新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内容情况

积极建设本单位依申请公开“一张网”,依申请公开信函、传真、当面、线上、邮箱5方式畅通,确保及时受理、答复规范、依据充分、要素完备、时限合规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2024年以来,县应急局共接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及时规范做了答复,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被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被纠正的行政行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制定了《嵩明县应急局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嵩明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压紧压实信息各环节责任,从源头对信息审核把关,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性。2024年以来在公开信息中,未出现严重错误、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没有行政类信息的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嵩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嵩明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协同融媒体中心使用政务新媒体平台等方式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更加多元

(五)监督保障

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组织人员参加县政府办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日常网站检查问题整改工作,确保稳步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还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业务水平需持续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制度建设,全方位、多渠道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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