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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501-950849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1-13 17:02
名 称: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17:02
字号:[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水真路208号,邮编:651700,电话:0871-67911244,电子邮箱:smrs67911244@163.com)。


一、 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增强政务公开主动性。紧紧围绕部门职责任务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及时发布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才人事各类事业单位、“三支一扶”等招聘信息,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及政府采购项目等各类信息184条,其中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返还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公示公开129条;财政预决算公开10条;公益性岗位招聘通告、线上招聘信息等稳岗就业公开45条。

(二)注重服务,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4年处理依申请公开件0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

(三)健全制度,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基础上,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了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操作流程和保密审查等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规范。

(四)丰富形式,做好平台建设。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开设专栏公开重点工作信息,及时更新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确保公开内容和公开渠道“一一对应”。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依托“嵩明人社”公众号等平台,以提高服务水平、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为载体,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印制就业、社保等政策法规宣传资料,放在大厅业务窗口,供办事群众翻阅和了解,提高人社政策知晓率;将办理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待遇等业务需要出具的手续整理粘贴在业务经办窗口告知群众等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业务的经办流程和所需材料,不让前来办事的群众跑冤枉路。

(五)强化领导,加强监督保障。组织学习相关条例、政策文件,积极参加县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专题研究部署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企业群众、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部门形象的重要抓手,以高度负责的太多抓紧抓实。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发布信息链接再次复审,确保不发生严重表述错误。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四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群众更多了解人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二是着眼于便民利民,增加信息公开渠道。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三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机制、协调机制等方面进行规范,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