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501-949544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1-09 09:39
名 称: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9 09:39
字号:[ ]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截至2024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秀嵩街66号;邮编:651700;联系电话:0871-67921253;传真:67921253)。

一、 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与要求,致力于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自然资源信息的知情权与监督权,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通过不断优化细化公开内容,涵盖土地规划、矿产资源管理、不动产登记等核心领域,为社会各界提供及时且精准的自然资源资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通过嵩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条,细分规划计划、批准结果信息、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等多个子栏目,便于公众分类查询、精准检索。同时工作人员也通过新媒体平台及时推送重要信息,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公众传播自然资源正常动态、工作进展等内容,扩大信息传播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提供5种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202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8件,其中通过线上申请的有8件,通过信函申请的有20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答复,无超期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于信息的审核与发布,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核流程与责任主体。各科室提交信息后,审核人员对内容真实性、合法性、保密性及格式规范性进行审查,未经审核信息不得发布。对于信息的存储与保管,我局根据信息重要性与保存期限分类存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采取加密等特殊措施,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与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与借阅登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与信息安全,我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门户网站进行日常维护,对公开的信息及时复查,对错链、断链、死链及时处理,确保信息安全。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建立了“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对于主动公开,在信息发布前,严格执行“三审制”,即科室负责人初审、法规科室合法性审查、分管领导终审,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避免出现泄密或错误信息传播等情况。对于依申请公开,建立受理、登记、审核、答复、归档等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机制,注重对依申请公开案例的分析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0.15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0

0

0

0

0

0

2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工作有不足。政策解读方面深度与广度欠缺,在公开相关政策时,仅简单上传政策文件原文,缺乏深入解读,公众只能看到政策的表面条文,难以理解其内涵与意义,不能有效指导公众行为与社会预期。

2.依申请公开工作有短板。内部办理流程复杂繁琐,涉及多个部门流转审核时,协调沟通不畅,部门之间衔接不及时,导致回复周期较长,影响了公众获取信息的及时性和满意度。

(二)2025年改进方向

1.对于主动公开:利用新媒体平台,将政策解读内容制作成简洁易懂的短视频、长图等形式发布,借助社交媒体的广泛传播力,扩大政策知晓度。

2.对于依申请公开:不断优化办理流程,明确各科室在不同类型信息公开申请中的职责分工,绘制清晰的办理流程图,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