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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501-951264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1-08 12:22
名 称: 嵩明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12:22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嵩明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2024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嵩明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办事处黄龙大街延长线北部行政办公区嵩明县公安局414办公室,邮编:651700,电话:0871-67913487,电子邮箱:Smxgaj110@sina.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紧紧围绕公安部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以及云南省公安厅党委重要部署、重要会议,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重点工作,公开发布嵩明县公安局活动、重要会议信息、工作动态等7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审核情况

健全公开属性治理机制。建立并长期坚持公文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对既往工作进行全面复盘,定期会商、工作通报提醒、公开信息审查、公开信息撤销备案、公开工作资料归集机制。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及不予公开清单,严格审查标准,落实审查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平台的运行管理,加强公安融合后政务新媒体资源信息的整合,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在昆明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检查中未出现单项否决或被判定为不合格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县公安局例会,对包含政务公开在内的重点工作进行定期强调提醒。强化业务培训,组织人员定期参与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群众期盼相比,与建设法治政府要求相比,仍不同程度存在公开理念不到位、制度规范不完善、工作力度不够强、公开实效不理想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更加注重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制发政策文件时同步制定解读材料要求,在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关的基础上,针对性跟踪解读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公众普遍存在的疑虑点和关注点。

二是更加注重发挥公开平台作用。扎实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持续升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丰富内容、拓展功能、创新服务、提升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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