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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501-948981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1-07 10:38
名 称: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10:38
字号:[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4度,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公开政府信息230余条,其中通过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公众号公开171条,嵩明融媒订阅号公开39条,对外报送政府信息和省、市、县综合类约稿信息68条,昆明市医疗保障局采用9条,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转发5条,嵩明先锋采用1条。主要涉及医保政策、医保待遇、医保基金监管医疗救助、党风廉政建设、志愿服务等领域。

依申请公开情况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不断完善工作流程,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制度,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持续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程序,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同志亲自抓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先由信息撰稿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再由办公室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审意见,最后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2024县医保局不断加大网络安全和发布信息内容审核、个人隐私信息方面的保护力度,确保安全稳定,无隐私泄露、严重表述错误、断链、附件充当正文等问题发生。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医保局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信息报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规范信息收集、审签、报送、存档等工作流程和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同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信息主动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完善充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督查落实需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坚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及时发布医保工作相关政策动态,让群众充分了解医保工作,提高政府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强化督查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落实,加强信息报送人员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既定工作流程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县医保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黄龙街324号;邮编:651700;电话:0871-67920082;邮箱:smxylbz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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