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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501-951268 主题分类: 党的工作机关加挂行政机关牌子的单位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1-02 12:40
名 称: 嵩明县网信办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网信办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2 12:40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结合县网信办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将数据进行汇总编制形成2024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网信办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网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互联网信息管理和群众关注关切,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审核情况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制定了县网信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信访工作的工作秘密事项范围》,建立了《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县网信办严格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全年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进行排查,归并政务新媒体,将运行不力、更新不及时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关停整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加强监督管理,随时复查发布信息情况,发现链接失效、更新不及时、错别字等问题及时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细致;内容公共形式单一。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理清各责任栏目应公开内容,务必做到责任栏目不该公开的绝不公开、应该公开的必须公开。二是进一步压实局“三审三校”制度责任落实,提高拟稿、校稿、审核等各个环节校审力度,切实做到表述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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