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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411-929142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1-12 16:21
名 称: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云南某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行政处罚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云南某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2 16:21
字号:[ ]

关于对《云南某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之规定,现将云南某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20241112-1119日)。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馈意见。

监督电话:昆明市嵩明县应急管理局

                0871-67925735

附件:嵩明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单



附件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单

被处罚企业

云南某商贸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

蔡易宏、黄凯

时间:

2024年11月

执法部门名称: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主要文书:

(嵩)应急罚〔2024〕18号

违法事项:

云南某商贸有限公司未取得储存资格擅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老余屯村委会甸头村厂房内,该储存地点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处罚依据及结果:

违反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的规定,决定给予 处人民币 60000.00 元(陆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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