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嵩阳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501000
嵩明县嵩阳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为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2.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中医药政策;拟定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全镇各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业务建设。
3.确保全镇人民中西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4、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承担体检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
5.组织实施中西医药科学研究,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6.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及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创建“春城先锋”党建品牌作为提升党建工作的有力抓手;
2.按照县委巡察整改意见,完成巡察整改并长期坚持;
3.以《嵩明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为标准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
4.为辖区居民及流动人口提供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
5.按照卫健部门要求,完成能力达标创建工作;
6.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行业作风建设。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卫生行业的职业准则和行风建设标准,坚持院务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公共卫生科、医务科护理部、控感办、财务科、医保和人事科、信息科、综合科、妇产科、中医科、康复科、皮肤美容科、预检分诊处、预防接种门诊、口腔和五官科、药剂科、医学影像科、检验科、收费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嵩明县嵩阳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嵩阳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年末其他人员3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嵩阳卫生院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嵩阳卫生院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嵩阳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685.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1.93万元,占总收入的49.9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330.69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49.5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00万元,占总收入的0.4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08.22万元,增长23.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9.91万元,增长19.6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内兑现了2022年乡村医生年终补助经费,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310.81万元,增长30.48%,主要原因是2023年皮肤科、医技科购入治疗设备和检查设备,医院就诊人次增加,业务收入增长。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2.51万元,下降63.39%。主要原因是县卫健局转入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较上年减少,2023年转入13.00万为村卫生室中医阁补助经费、核酸检测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嵩阳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65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5.34万元,占总支出的80.54%;项目支出515.95万元,占总支出的19.4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0.05万元,增长18.3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0.40万元,增长26.73%;项目支出减少40.35万元,下降7.2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偿还倚伴居委会借款100.00万元、偿还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借款20.00万元,以及支付年度内未付疫苗款、支付应付职工薪酬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嵩阳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5.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1.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3.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23%。主要原因是年度内退休2人,人员工资支出减少;2023年购入固定资产,用于皮肤科、医技科购买治疗设备、检查设备,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嵩阳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5.9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嵩财社〔2022〕1号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支出3.61万元;嵩财社〔2022〕2号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支出8.45万元;嵩财社〔2022〕3号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结算补助资金支出10.41万元;嵩财社〔2022〕14号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结算补助资金支出4.38万元;嵩财社〔2023〕9号2023年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支出1.18万元;嵩财社〔2023〕14号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支出25.50万元;嵩财社〔2022〕13号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支出192.77万元;嵩财社〔2023〕1号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支出230.72万元;嵩卫健财〔2020〕52号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项目经费支付1.13万元;嵩财社〔2023〕7号2021年下半年新冠肺炎疫苗省级接种费补助资金支出0.09万元;上年非财政专项资金结转支出11.32万元;2021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第二批)支出4.45万元;嵩财社〔2023〕8号核酸检测补助经费支出7.00万元;嵩卫健财〔2021〕12号中医药传承与发展中央补助资金支出9.78万元;根据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拨付2023年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以奖代补补助资金的通知》支出5.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嵩阳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3.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66%。与上年相比增加221.04万元,增长19.70%,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等由国库集中支付,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纳入项目支出核算,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4%。主要用于嵩明县嵩阳卫生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2.06万元、死亡抚恤金0.74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53.7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3.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4%。主要用于本单位机构运行相关支出如:人员工资、办公费、专用材料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兑现乡村医生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5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嵩阳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有一辆救护车燃油费、过路费支出0.55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55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55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有一辆救护车燃油费、过路费支出0.5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嵩阳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嵩明县嵩阳卫生院为其他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嵩明县嵩阳卫生院资产总额1896.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4.58万元,固定资产1268.6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3.2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0.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3.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嵩阳卫生院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501111
嵩明县嵩阳卫生院 2023年决算公开表格(部门决算)202410140547199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