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5901000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增进思想共识
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将统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着力加强统战干部和统战成员“两支队伍”的理论武装和政治引领。2023年县委常委会及政府常务会学习、研究统战民族宗教工作10次,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专题学习统战民族宗教理论1次。组织召开嵩明县2023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着力推进“嵩盟同心”精品工程第二年重点工作。组织召开统战工作务虚会,收集整理32家统战成员单位报送的25项微工程。组织开展嵩明县统战民族宗教培训班1期,全县110余名统战干部参加。开展基层统战工作暨迎接民族宗教工作督查调研5次。组织召开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统一战线领域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嵩明县2023年党外代表人士情况通报会,号召广大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优势,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2.突出聚焦中心聚力,凝心服务大局
一是着力做实新阶服务工作,释放能量展作为。2023年新发展新阶站点4家,新发展会员100名。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百县千乡万村”宣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新阶代表人士思想,开展新阶代表人士共话“同心盟”暨合作交流活动,宣传嵩明县2023年拼经济促发展十条措施等相关政策和惠企金融产品,组织非公经济专联人士考察磨憨经济区;发挥作用服务发展,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中介专联开展“普法强基”法制宣传和服务工作,通过实际的案例向村民讲解与其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民办教育专联多所高校组织开展暑期“三下乡”、送健康、美化村居等活动;推荐2家企业参加首届云南新农人丰收节暨云岭新阶消费助力乡村振兴系列活动。二是着力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凝心聚智促发展。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调研,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专题培训3次,团结引导党外知识分子主动作为、积极担当、履职尽责,切实提升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质效。三是着力提升对台工作服务水平。开展2023年“送法律、送政策、送关怀”行动,组织嵩明县台属参加“学习强国”知识竞赛,融入学习强国好氛围,荣获团体第六名的好成绩,组织全县20余名台属侨眷代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三知三增”红色主题参观活动。组织我县优质企业参与“昆台两岸一家亲”文化经贸交流活动,向广大台胞展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服务对台工作大局。
3.突出民营经济效能,彰显社会形象
一是助力乡村振兴有新举措。与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旅游局联合举办嵩明县“万企兴万村”百企结对助力乡村振兴活动,54家企业同54家村组签订结对协议书,随后活动延伸出实效,先后开展东村行、河西行、花箐行、马坊助等活动。二是推动光彩事业有新方式。结合百企结对百村延伸活动,在东村行活动中,组织10名医护人员开展了义诊送健康活动,为50余人群众进行体检,捐赠价值1万余元的物资;河西行活动中,认购价值4万余元的农产品;花箐行活动中,为4名困难大学生发放助学金每名3000元,为花窝、大箐2个结对村捐赠抗旱资金1.5万元和价值10000元的水管;杨林马坊活动中,伊利乳业送去奶制品等价值1万元的物资。 三是助推就业创业有新成就。组织企业参加高校招聘会3场。全面完成“贷免扶补”工作任务,帮助5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获得创业扶持贷款90万元。收集印制《嵩明县民营企业名片集》800本,实现县内民营企业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4.突出改善民生福祉,不断凝聚人心
一是2023年向上争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11万元,用于小街镇、兰茂社区、大村子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和大营社区饮水工程、牛栏江镇阿里塘村委会沙官彝族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产业资金安排占比91.65%,有序推动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基础设施、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二是持续巩固民族事务治理,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制定实施《嵩明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设立“一家亲”工作站和文明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发挥联系联谊、信息共享、创业就业、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五位一体”服务平台作用。三是依法依规做好民族事务日常工作,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体育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一业一查”相关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日常监管,确保清真食品安全。严格执行民族成份变更相关政策,做好民族成份变更的审查确认和服务工作。落实少数民族教育扶持政策,联合教体做好少数民族学生中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等。
5.突出全域创建,团结凝聚各族群众
一是以“三个融入”为重点,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基层治理,开展“团结舞曲+法治宣传”文艺演出、“民族团结 送法进村”等主题活动,实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法制宣传有机结合。2023年开展主题活动共10余次。融入社区管理,以暖新驿站、一家亲工作站等建设为载体和纽带,开展青少年科普、就业技能培训等活动,打通服务各族群众“最后一米”。融入宣传教育,开展“荣融与共 同心同行”“共盼春来、共庆佳节,‘嵩盟同心’答题活动”等20次宣传实践活动,奋力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走深走实。二是以“校地友谊”为平台,持续擦亮“嵩盟石榴红”品牌。以活动为载体,2023年开展1次规模较大的校地统战共建主题活动暨嵩盟石榴红·三项计划宣传实践活动。活动效果较好。以联盟为依托,为辖区各高校、单位、企业和村(社区)搭建共话“同心盟”洽谈合作平台。以课堂为阵地,通过讲故事、做游戏、唱民族团结歌等形式,深入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青少年心中播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金种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战科、民族科、宗教科。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1.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438.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02.57万元,下降61.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2.57万元,下降61.5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由于上级补助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43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44万元,占总支出的83.14%;项目支出73.91万元,占总支出的16.8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02.57万元,下降61.5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07万元,增长12.35%;项目支出减少742.64万元,下降90.95%;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由于上级补助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4.4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8.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9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参加昆明市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经费15.74万元;二、2022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专项工作经费20.18万元;三、2023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0.20万元;四、2022年度省下统战专项资金18.00万元;五、2021年统战工作经费7.27万元;六、2023年困难归侨侨眷帮扶济困工作经费0.32万元;七、困难归侨侨眷暖冬慰问经费0.20万元;八、民宗工作经费12.00万元。项目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参加少数民族运动会,用于运动会前期教练费、训练费、服装、器材费及运动会期间运动员住宿、保险等费用,补助工作经费15.74万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拍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视频、主题馆面塑制作、专题培训、海报制作等费用,补助2022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专项工作经费20.18万元。完成困难侨眷王素芬、严国荣、马正琼、马文高慰问费,补助2023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0.20万元、2023年困难归侨侨眷帮扶济困工作经费0.32万元及困难归侨侨眷暖冬慰问经费0.20万元。落实“一网两单”制度,开展中央民族会议宣传等相关工作,补助2022年度省下统战专项资金18.00万元;落实“一网两单”制度及信息化建设、校地统战共建等工作,补助2021年统战工作经费7.27万元;完成对伊斯兰教协会、基督教协会、佛教协会补助,及宗教领域整治,补助民宗工作经费12.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702.57万元,下降61.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于上级补助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8%。主要用于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8%,完成年初预算的8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7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20%,完成年初预算的7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7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困难,厉行节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所以经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8万元,下降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99万元,下降33.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1万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所以经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大兴调查研究,省、市到嵩调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统战部、民宗委到我县调研及周边县区到我县交流学习统战民族宗教、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1万元,比上年增加5.28万元,增长25.84%,主要原因是2023年差旅费、培训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统战、民族、宗教相关工作日常办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36.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09万元,固定资产14.0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8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收支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5901111
32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决算公开附表.(1)202410210358313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