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701601000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提供小学学历教育服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开展课程与教学改革的研究、方案制定,在组织上、制度上抓好教学及备课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小学生。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学校致力于为民族振兴、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造就更多的精英人才,始终坚持“教学为主,德育领先,育人为本”的原则,发扬中华民族教育优良传统,汲取好的教育理念与实践精髓,落实素质教育,在努力改进教育、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效益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实践能力,广泛开展各种课外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素质拓展等活动,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和谐发展搭建平台,为学生的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担当能力,培养学生真正成为生活的主人、学校的主人、社会和国家的主人。
根据学校工作的指导思想,贯彻“师生成功,学校发展,社会满意”的办学理念,以“成功”和“发展”为目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师生喜闻乐见的德育活动,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做到文明礼貌、诚信做人、胸中有理想、学习有动力。巩固德育工作特色,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保驾护航。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室、书记室、副校长室、办公室、财务室、教研室。
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嵩明县教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1人(离休0人,退休151人)。
年末其他人员6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4362人。年末遗属2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小街街道中心学校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小街街道中心学校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嵩明县小街街道中心学校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7027.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27.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49.60万元,下降8.46%,减少原因是2023年9月保旺小学21名教师调出到嵩明县小街镇二中工资社保及学生公用经费,营养餐经费调减。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5.85万元,下降6.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085.46万元,下降100.00%。本年度收支统一由财政零余额核算,不再从单位专户收支核算,故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723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7.77万元,占总支出的85.62%;项目支出1041.30万元,占总支出的14.3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减少641.27万元,下降8.1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73.15万元,下降14.76%;减少原因是2023年9月保旺小学21名教师调出到嵩明县小街镇二中工资社保及学生公用经费,营养餐经费调减。项目支出增加431.88万元,增长70.87%;原因是项目增加,公用经费提高了标准。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97.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89.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7.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1.3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嵩财教〔2022〕28号2022年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 75.29万元,项目已完成。
2.嵩财教〔2023〕27号2023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中央资金25.59万元,项目已完成。
3.嵩财教〔2023〕28号2023年秋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直达资金67.51万元,项目已完成。
4.嵩财教〔2023〕6号2023年义务教育春季学期营养改善中央补助资金1,10.33万元,项目已完成。
5.嵩财教〔2022〕4号2022年春季学期特殊教育公用经费2.87万元,项目已完成。
6.嵩财教〔2023〕4号【2022】号公用经费政府采购剩余资金0.20万元,项目已完成。
7.嵩财教〔2022〕38号2022年营养改善计划奖补资金25.88万元,项目已完成。
8.嵩财教〔2023〕9号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中央直达资金 5.85万元,项目已完成。
9.嵩财教〔2023〕4号2023年义务教育春季学期公用经费中央补助资金121.49万元,项目已完成。
10.嵩财教〔2023〕37号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县级补助资金1.73万元,项目已完成。
11.嵩财教〔2023〕35号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省级补助资金1.08万元,项目已完成。
12.嵩财教〔2023〕5号2023年义务教育春季学期公用经费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补助资金27.83万元,项目已完成。
13.嵩财教〔2022〕4号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中央补助资金17.60万元,项目已完成。
14.嵩财教〔2023〕12号2023年义务教育秋季学期营养改善预拨中央补助资金 61.06万元,项目已完成。
15.嵩财教〔2023〕7号2022年秋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6.85万元,项目已完成。
16.嵩财教〔2022〕16号2022年秋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直达资金10.53万元,项目已完成。
17.嵩财教〔2023〕22号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资金 1,00万元,项目已完成。
18.嵩财教〔2023〕8号2022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资金16.39万元,项目已完成。
19.嵩财教〔2022〕31号2022年度乡村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市级资金5.00万元,项目已完成。
20.嵩财教〔2023〕32号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学校公用经费和特殊教育经费补助资金6.95万元,项目已完成。
21.嵩财教〔2023〕12号2023年秋季学期营养餐蔬菜肉类政府采购剩余款经费 17.82万元,项目已完成。
22.嵩财教〔2023〕17号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5.88万元,项目已完成。
23.嵩财教〔2023〕37号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市级补助资金1.17万元,项目已完成。
24.嵩财教〔2023〕7号2023年义务教育春季学期营养改善县级补助资金70.40万元,项目已完成。
25.嵩财教〔2023〕11号2023年义务教育秋季学期公用经费预拨中央补助资金 113.25万元,项目已完成。
26.嵩财教〔2023〕21号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补助省级资金14.99万元,项目已完成。
27.嵩财教〔2023〕36号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少小民族生活费中央直达资金0.03万元,项目已完成。
28.嵩财教〔2022〕25号2022年秋季生均公用经费和特殊公用经费 41.87万元,项目已完成。
29.嵩财教〔2023〕4号生均公用经费政府采购资金21.26万元,项目已完成。
30.嵩财教〔2023〕6号2022年秋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直达资金1.06万元,项目已完成。
31.嵩财教〔2023〕18号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4.84万元,项目已完成。
32.嵩财教〔2023〕34号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中央直达资金5.41万元,项目已完成。
33.嵩财教〔2022〕20号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6.03万元,项目已完成。
34.嵩财教〔2022〕32号2022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5.00万元,项目已完成。
35.嵩财教〔2022〕17号202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专项资金12.26万元,项目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22.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0%。与上年相比增加430.85万元,增长6.54%,原因是项目增加,公用经费提高了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5325.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181.5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7.69万元;项目支出1,036.30万元。由于单位从元变为万元,有四舍五入情况,所以导致散总不符。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9.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8%。主要用于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9.21万元;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29万元;离退休教师工资支出341.94万元;一次性抚恤金支出22.87万元;临时救助支出3.6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5万元。由于单位从元变为万元,有四舍五入情况,所以导致散总不符。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缴纳教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主要用于缴纳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其他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8595.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3.59万元,固定资产8205.6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46.3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7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7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根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学历教育包括以下形式:小学、初中、高中、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701601111
11.8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学校(以万元为单位)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