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嵩明县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5520100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嵩明县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嵩明县委机关是在县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嵩明县共青团的领导机关。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结合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开展团的工作。
2.领导全县农村、学校、城青共青团工作,提出全县团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制定全县团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及时掌握全县团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好经常性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团的工作经验,调查带有全局性的问题,进行理论研究。
4.调查分析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做好组织发展和组织处理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基层团组织搞好换届选举及其他组织工作。
5.负责搞好基层团干部的培训,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团员青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搞好农村青年的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6.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促进青年的科学、文化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引导青年岗位成才,建功立业。
7.参与政治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依照有关章程,领导青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工作,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8.组织全县性的青少年文体娱乐活动。
9.参与制定有关青少年事务的规章制度,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0.做好县委及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深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五四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开展“‘学习二十大,争做好队员’‘红领巾奖章’二星章颁章仪式”,常态化开展“青年大学习”“红领巾爱学习”网上主题学习活动。突出榜样引领,选树市级优秀团干部1名、五四红旗团委1个、团支部1个,表彰系统“优秀共青团员”26名,“优秀共青团干部”25名,“优秀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部)”20个。用好用活“青春昆明”平台,引导少先队员从小厚植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情怀,全县1个集体、10名个人荣获2022年度省级“红领巾奖章”四星章,1个集体被命名为2023年度全国红领巾中队。
2.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建功新时代。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差异化支持引导资源和要素向基层倾斜,以“小资源”撬动“大服务”,推动基层团组织成为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今年以来奖补青年志愿服务项目7个。以村(社区)为主场景,开发“小而美”的青年志愿服务项目,举办2023年“学雷锋”主题志愿服务月活动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青年志愿服务集中月活动,巡回式送志愿服务到基层、评比式开展村(社区)青春志愿服务,今年以来,开展学雷锋主题志愿服务活动40余场次,组织“医疗卫生”“消防安全”“金融防诈”等巡回活动5场次。围绕“对标排头兵、勇做赶超者”大讨论大竞赛,组织实施系列建功活动,积极动员广大青少年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文明交通秩序维护等志愿活动,有效服务保障全县重大活动,组织70余名志愿者做好兰茂文化节、嵩明花博会等志愿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青年在社会治理中的生力军作用。扎实开展“青年文明号”申报,在全县窗口行业、工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新申报“青年文明号”单位8家,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弘扬职业文明风尚。
3.坚持不懈加强基层团组织改革。4大类11项35个小项改革任务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新建团的管理制度9项,联合县委组织部印发《嵩明县基层团组织书记任职绩效和履职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方案》,联合县委巡察办印发《嵩明县关于将党建带团(队)建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的实施方案》,基层团组织建设更加坚强有力。
4.用心用情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维护青少年权益。组织青年志愿者到牛栏江镇14所中小学开展“护苗计划”—2023年“加油,女孩!”关爱青春期女童志愿服务暨普法强基进校园活动约40余场次,覆盖学生3000余人,发放小丫包2500余个,志愿服务活动时长90余小时。对触法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71人次,带领触法未成年人到社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22人次。派遣合适成年人参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首次讯问和后续讯问25人次,开展困境儿童个案跟踪帮扶9次。积极动员全县各级团组织参与“心之春”心理健康项目募捐,筹集资金6万余元,自“心之春”昆明心理健康流动教室项目启动以来,在嵩明县5个社区开展青少年健康成长营5期,服务青少年儿童100余名,在牛栏江镇两所山区小学开展了12节心理健康自护课堂,为科学防治青少年焦虑和抑郁,探索解决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提供了有效路径。开展嵩明县2023年希望工程“爱心助你上大学”活动,募集助学金133000元,资助32名新入学大学生,有效助力嵩明贫困学子成长成才,圆梦大学。聚焦青年就业帮扶,组织开展嵩明县第四期“青蓝行动”暨2023年暑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提供50余个岗位,为70余名大学生搭建实践平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嵩明县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嵩明县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嵩明县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嵩明县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嵩明县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51.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52万元,增长16.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52万元,增长16.5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单位人员变动,社会保险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嵩明县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5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9万元,占总支出的73.85%;项目支出39.58万元,占总支出的26.1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52万元,增长16.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75万元,增长15.20%;项目支出增加6.78万元,增长20.6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人员变动,社会保险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嵩明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嵩明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5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开支:一、五四活动、六一活动、区域化团建、“青年之声·嵩明”建设、团干部“三个联系”活动经费5.00万元;二、2021年度省级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0.78万元;三、西部计划志愿者2023年8月至12月保障经费6.94万元;四、202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中央补助经费26.86万元。项目开展工作情况:1.全年开展共青团相关活动十余场次,开展了区域化团建,团干部培训等;2.保障了9名西部计划志愿者2023年的生活补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相关费用;3.全年完成贷免扶补惠民政策,累计发放贷款826万元,共扶持63户127名创业青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嵩明县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1.52万元,增长16.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变动,社会保险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单位正常运转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西部志愿者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2万元,决算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2万元,决算为0.1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1.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嵩明县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2万元,决算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所以经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1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1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有两批次接待活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1.接待昆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组到嵩明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待工作人员5人;2.接待昆明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蜜雪冰城到嵩明开展暖冬行动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待工作人员1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嵩明县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4万元,比上年增加0.28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新增1名行政人员,人员办公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嵩明县委员会资产总额49.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33万元,固定资产2.9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嵩明县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55201111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嵩明县委员会2023年决算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