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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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根据上级政府及教育局制定的各项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实施。
2.统筹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3.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领导各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学校的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与教育相关的各项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组织实施全县教育内部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教育方面的综合改革。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县教育体育局坚持“五育并举”,以党建引领群团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推动思政“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深度结合,中学团委覆盖率100%,中小学少工委覆盖率100%。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师专题培训。构建劳动教育体系建设,校内外劳动教育有效提升。
(2)深入实施“双创”工程,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印发《关于成立推进嵩明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推进嵩明县教育体育系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加快推进嵩明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嵩明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嵩明县“双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教育差距明显缩小。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结合城镇建设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科学编制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布点专项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严格对照创建指标体系,大力实施教育“双创”项目建设,义务教育阶段改造、新建项目累计200余个,累计改造音乐美术教室175间。
(3)启动新一轮教育改革,教育质量持续攀升。县教育体育局坚持强化合作办学,不断发挥昆一中嵩明学校引领示范作用。持续推进实施人工智能因材施教示范区建设项目,实现规模化教育与个性化培养有机结合。启动新一轮教育改革,印发实施《嵩明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嵩办发〔2023〕12号)。同步细化重点建设项目41个,总投入约14.00亿元(含社会投资),配套制定了紧缺型人才引进、教师素质提升、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等新一轮教育改革11项政策机制,明确了今后三年全县教育工作的主要方向、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
(4)打造文化盛会,师生艺术节系列活动美育硕果累累。全力举办第三十四届师生艺术节系列活动,设置了书画比赛、独舞、独唱、独奏、群舞、合唱、戏剧、器乐等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100多个学校参与,共计2000余名师生参加不同项目比赛,是全县美育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的集中展示。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教育科、民办教育科、督导室、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招生办公室、计财科、资助科、基建科、安全科、体卫艺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年末尚末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2023年度收入合计6937.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10.54万元,占总收入的90.9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27.12万元,占总收入的9.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18.8万元,减少9.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54.63万元,减少15.4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加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435.81万元,增加127.8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资金由学校核算,机关项目类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2023年度支出合计745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3.35万元,占总支出的15.86%;项目支出6275.86万元,占总支出的84.1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33.91万元,下降29.5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67.72万元,下降32.42%;项目支出减少2566万元,减少29.0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办公经费支出;二是2023年度部分项目资金由学校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3.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0.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75.8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97.39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嵩明县2023年县级教育费附加项目790.75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嵩明县各学校教育教学条件;
2.中等职业学生资助资金项目1974.70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助学金资助;
3.人工智能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200.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嵩明县“互联网+教育”平台;
4.昆一中合作办学项目200.00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与昆明市第一中学合作办学经费;
5.学前教育建设资金项目727.67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各幼儿园建设;
6.长效机制专项资金项目253.15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杨桥小学、水海小学建设;
7.学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133.55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设施设备采购;
8.薄弱环境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652.57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杨桥小学、龙保小学薄改;
9.培智学校建设项目10.02万元,主要用于培智学校建设;
10.中小学校舍建设专项资金项目526.30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东村小学、嘉玲小学、哈前小学等建设;
11.黄龙山小学装修改造(其他建设资金)项目268.38万元,主要用于黄龙山小学改扩建;
12.三名工程项目70.50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名师、名校长、名校建设;
13.营养改善计划奖补资金项目71.3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食堂建设;
14.各类考试考务费项目237.61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类考试;
15.教师培训费项目23.85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教师培训系列支出;
16.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项目5.19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普通高中教育学生免学费、助学金资助;
17.教育体育补助系列活动经费项目130.28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学生艺术节、青少年运动会等各项活动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64.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9%。与上年相比减少2950.75万元,减少28.89%,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较为紧张,项目类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6901.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1%。主要用于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行(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等开支,以及中职助学金、中职免学费补助等,教师进修、师资培训的支出,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嵩明县运动会各项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经费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9.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教体局机关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3.5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47%,完成年初预算的70.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60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嵩明县教育体育局继续全面贯彻厉行节约政策,减少不必要公务用车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5万元,增长34.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45万元,增长14.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0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嵩明县教育体育局积极开展教育教学调研督导工作,公务用车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检查各学校教育教学及日常机关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嵩明县教育体育系统开展教育教学调研督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22万元,比上年减少0.61万元,下降0.9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财政较为紧张,办公经费、培训经费等开支大幅压缩。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组织各项考试等日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资产总额16865.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92.15万元,固定资产696.3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7698.38万元,无形资产56.6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21.68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372.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7.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行政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含人员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公用经费。
5.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6.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局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国务院于1986年4月28日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指出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 (国发[1984]174号文) 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按照该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7.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我国自2011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就餐问题的一项健康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经国务院同意,中央财政先后拨款160亿元用于解决2600万贫困地区学生吃饭经费不足,先后利用公益组织的希望厨房、桂馨厨房、春苗厨房、幸福厨房、免费午餐等项目为我国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奠定了基础。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700101111
嵩明县教体局机关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