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嵩明县社会保险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社会保险中心负责嵩明县全县范围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经办服务管理和宣传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持续扩大社保覆盖面。高位统筹,报请县政府召开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增效推进会,组织各镇街业务工作人员开展“一户一档”实名库业务培训,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共享涉社会保障数据,结合入户调查,建立“一户一档”扩面增效目标群体实名库14.1万人,后续将持续更新完善数据。着力构建“线上+线下、传统+智能”的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机制,办理转接业务546人次,转移基金1305.56万元。严格按照“先缴费,后记账”的规定记录个人账户,查阅历史档案,加强信息核对,完整、准确维护个人账户1820人次。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不断增强参保意识;进企业宣讲法律法规,精准动员督促参保,扩大社保覆盖面,为推动“幸福嵩明”建设贡献力量。2023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1万人,完成市人社下达目标任务5.65万人的10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8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4.57万人的10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55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54万人的100.4%。
2. 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39606.13万元、工伤保险待遇1982.12万元、失业保险金和补助金1766.07万元,累计支付“丧葬费抚恤金”843.02万元。补发全县7985名退休人员的调待增资760万元。推进“中人”待遇计发。在规定时限内,100%完成了2014-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828名退休中人待遇计发;按要求如期开展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待遇清算工作,完成比例达97.2%;2023年1-12月退休“中人”255人,已有212人按新办法计发养老金,占应计发人数的83.14%,其中,职业年金记实109人已按新办法计发。完成27名退休中人死亡养老金个人帐户和职业年金个人帐户清退工作,清退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余额67.7万元,清退职业年金个人帐户余额85.1万元。全年,按时上划归集职业年金至省级归集账户投资运营4989.3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参保职工切身利益。全年办理371人正常退休审核。失业保险助企稳岗政策红利助力稳企业促就业,降费率惠及参保单位1047户,减轻企业负担3121.52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342.54万元惠及企业348户,发放技能补贴48.85万元惠及290人。
3. 扎牢社保基金安全网。落实落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要求,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参保稽核工作力度,加强内控管理,社会保障安全网进一步织密。一是扎实抓好失业保险专项整治,截至12月底,已追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7.4万元。二是严格岗位权限管理。按照“三级审核”要求和“岗位互斥”原则,对社保经办人员岗位权限进行自检自查,及时注销或冻结2名岗位调整和4名离职人员系统权限,让风险防控进系统。三是加强经办内控管理。2023年以来共收到部省两级下发疑点数据513条,其中涉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85条,工伤保险2条,失业保险228条,核查率100%,追回违规领取社保基金共计36.1万元;四是加强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2023年共计开展廉政党课2次,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3次,观看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片2次。五是抓实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截止12月,完成领待认证8314人。
4. 聚焦优化服务,提升经办质感和温度。截至目前,注册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单位1786户,注册率99%,网上办结停保、续保等业务2.5万件。上门帮办资格认证350余人次,走街穿巷、进企入户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宣传11次,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
5. 业务延伸下沉“就近办”。聚焦参保单位和职工“就近办”的需求,持续深化社会保险经办“放管服”改革,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等业务下沉至5个镇(街道)社保中心办理。充分利用银行网点渠道优势,积极推进社银合作,把银行柜台变成社保服务前台,目前,共设置5个社银合作网点,实现镇街全覆盖,开展了2期“社银合作”业务培训,参保登记、待遇查询、权益证明打印等业务银行网点可办。初步形成了以县社保中心为主体,基层平台和银行合作网点为辅助的“一干多支”服务格局,基本满足服务对象“就近办”“多点可办”需求。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参保管理科、待遇管理科、社会保险审核科、基金财务科、稽核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
纳入嵩明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社会保险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嵩明县社会保险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477.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7.7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0.12万元,下降0.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0.12万元,下降0.0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47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74万元,占总支出的98.74%;项目支出6.04万元,占总支出的1.2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0.12万元,下降0.0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0.70万元,下降0.15%;项目支出减少0.58万元,下降8.76%;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社会保险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1.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9.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社会保险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为:资格认证、信息系统维护、个人权益管理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合计6.04万元。开展工作情况:做好全县城镇职工及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做好约全县城镇职工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管理工作。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0.12万元,下降0.0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3.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代发离退休人员津补贴;下达市属“813”人员、05生活补贴人员津补贴。
9. 卫生健康(类)支出2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2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度无招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2万元,比上年减少1.46万元,下降6.1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财政未审批已申请的部分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运转,具体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嵩明县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237.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0.93万元,固定资产29.5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6.7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社会保险中心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嵩明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决算公开表20241015093434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