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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410-91112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18 17:12
名 称: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支出,元,万元,财政拨款,预算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8 17:12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301000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上级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文件。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组织实施上级有关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负责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负责指导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972名伤残军人),接收军队复员干部1二是接收安置2022夏秋季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14人,安置率100%积极引导退役士兵参教育培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46参加学历提升12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9场,提供就业岗位1310个,推荐退役士兵就业3人,新增退役军人就业168人,其中,创办个体工商户36人。

2.认真做好部分退役士兵两保接续工作。一是补缴201881日至202281日期间接收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68名待安排工作期医疗保险费社会养老保险费合计82.36二是完成2022年夏秋季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保险接续工作,缴纳医疗保险费社会养老保险费合计1.08万元。

3.抚恤优待政策落落实。一是及时准确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定期补助等资金发放各类优抚对象定期补助28428次金额2691.00万余元报销六级以上伤残人员医疗费143.03万余元;发放六级以上伤残军人门诊包干费1294.90万元发放优抚对象一次性死亡补助7579.20万元二是做好走访慰问工作,春节、八一期间13家驻嵩部队走访慰问,慰问物资金额24.00万元慰问重点优抚对象、烈属、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11820人次,发放慰问金261.04余万元;三是补助2022年优抚对象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51人金额7.00万元;四是发放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补助117人金额189.36万元发放20212022年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73人,合计金额617.17万元五是全县申领优待证6245人,发放优待证6028张;六是做好悬挂光荣牌、送立功喜报工作,发《关于大学生异地入伍人员落实优抚政策的函》130份,为我县三等功及以上受奖现役军人送立功喜报22份,发放立功受奖军人家庭慰问金2.60七是扎实开展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通过入户、电话联系等方式对2428名优抚对象开展年度确认工作,已完成2428名优抚对象确认工作。

4.军休服务管理工作有保障。一是组织4名军休干部完成健康检查,开展军休活动1二是春节慰问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136发放慰问金4.16万元,发放2022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金40.64万元,发放无军籍职工死亡抚恤金、丧葬费及慰问金15.50万余元并配合做好善后工作;三是接收省管企业东风云南汽车有限公司军转干部 24人,对其档案进行整理移交。

5.褒扬纪念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组织清明祭扫烈士活动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全县有关部门及烈士亲属代表400参加二是组织烈士亲属赴麻栗坡烈士陵园对嵩明籍11位烈士进行异地组织祭扫,开具《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9份;三是编制完成嵩明县烈士纪念馆设计方案完成《云南省英烈大典·昆明分卷》嵩明部分(初稿),录制以张平德烈士原型改编的微电影《家书》和烈士亲属访谈录《热血铸军魂》。

6.推进困难退役军人常态帮扶。一是积极开展优抚对象帮扶工作解困帮扶、发放治病困难补助等200余人金额30.92万余元二是20名困难退役军人申请帮扶慰问资金6.90元。

7.双拥共建活动取得实效。一开展军地共植双拥林民族团结促军地共建双拥活动7次,300驻嵩部队官兵和地方干部群众参加依托4个烈士纪念设施开展教育活动200余次,接待人员6000余人级媒体平台刊登双拥宣传稿件8篇,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县级融媒体开设双拥专栏发布相关内容60创作了《家书》《紧握国防接力棒 砥砺奋进新征程》等双拥文化作品20余份三是联合举办嵩明县2023戎装赴军营 热血铸军魂双拥文艺晚会,营造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入伍新兵扎根军营、建功军营的使命感和荣誉感253奔赴军营的入伍新兵进行慰问,送去慰问品253

8.权益维护矛盾化解扎实有效。一是发挥党建+信访运行机制优势,召开信访联席会议7次,接待退役军人来访3437人次,办理信访件2件,“12397”电话信访件22件,市长热线件17件,包案化解调处率为100%二是落细落实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工作制度联系17名重点对象60余次,入户30余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政策解释、思想疏导、权益维护30余次

9.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一是探索推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进高校,在云南省工商学院建立退役军人服务站,采用“高校服务站+政校合作+退役军人自我管理”的工作模式开展运作二是全县三级服务中心(站)高标准完成嵩明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复核;三是抓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宣传活动3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收安置科、双拥工作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嵩明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2、嵩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嵩明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3、嵩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纳入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773.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73.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6.29元,增长3.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6.29元,增长3.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在职在编职工两名,二是优抚对象补助、军休干部退休工资及无军籍职工工资均按相关文件进行增资,故全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77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39万元,占总支出的7.09%;项目支出4435.58万元,占总支出的92.9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6.29万元,增长3.6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5.47万元,下降28.59%;项目支出增加301.75万元,增长7.3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助、军休干部退休工资及无军籍职工工资均按相关文件进行增资,故全年财政拨款支出数增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8.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2.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35.5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死亡抚恤类项目支出124.60万元,伤残抚恤类项目支出790.72万元,在乡复原、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类项目支出159.54万元,义务兵优待类项目支出904.00元,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类项目支出49.34万元,其他优抚支出类项目1505.05万元,退役士兵安置类项目255.88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类项目245.60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类项目20.95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类项目8.64万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类项目70.13万元,其他退役安置类项目8.41万元,拥军优属类项目213.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项目79.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3.97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66.29万元,增长3.61%,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助、军休干部退休工资及无军籍职工工资均按相关文件进行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4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28%。主要用于我县2023年优抚和安置资金的发放及维持单位基本运转的行政运行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1.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县2023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的发放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下属单位残疾军人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我局2023年在职人员全年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及预算数为0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车辆编制,故无公车,2023年遇到外出情况均为差旅费报销,自然相应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就不存在,而其他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也不存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9万元,比上年减少98.61万元,下降86.42%,主要原因是2023年不再承担军人之家相关运行经费。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37.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4.14万元,固定资产12.9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1.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301111

53.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决算公开报表20241016020344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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