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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410-91091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18 15:10
名 称: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元,支出,农业,预算,万元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8 15:10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601000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方案。组织拟订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措施拟订。

2.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6.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10.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市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11. 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 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 负责实施扶贫开发工作,承担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组织、规划和上报工作,督促检查项目的实施验收;协调、宣传和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引导和帮助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

15. 组织实施全县烤烟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烤烟生产工作。

16.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聚焦“守底线”,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一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抓好粮食生产,巩固提高粮食和大豆、油料生产产能,稳定粮食播种面积18.30万亩、产量5.10万吨以上。二是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深入落实党政同责,压实耕地保护任务,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政策,坚决遏制基本农田“非粮化”,持续做好农村占耕建房排查整治、化解工作。三是统筹做好农产品调控。优化作物种植结构,实现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产值稳中有增,确保农业固投不低于5.00亿元。

2. 聚焦“强产业”,持续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一是发展高效现代设施农业。扶持建设一批高端化、智能化蔬菜大棚,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设施农业投资,完成嵩明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2.50万亩,2024年新增高标准农田1.00万亩以上。二是提升农业科技水平。打造嵩明县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全产业链配置科技资源。加强优质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培育一批“嵩系”特色新品种,依托“嵩菜”“嵩花”两大特色支柱产业,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深化加工链、延长利益链,推动传统蔬菜高质量发展。继续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2024年计划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5个。三是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新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

3. 聚焦“促致富”,多措并举助力强村富民。持续实施脱贫人口和农村居民增收三年行动,确保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增速不低于市级要求、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00%。一是抓务工就业增收,把稳定就业作为关键,整合劳动力转移培训、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坚持帮助就近就业、强化劳务输出两手抓,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作用。二是抓产业项目增收。按照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要求,积极谋划推进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个产业项目建设,力争完成烤烟种植面积2.45万亩,实现烟农交售收入1.20亿元。三是强化联农带农机制。支持村集体利用闲置建设用地发展仓储冷链、推动大棚水肥一体改造提升、粪污资源循环利用,逐步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新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个、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2个。支持“农户+合作社”“农户+合作社+村集体企业”规范发展,力争行政村集体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四是支持创业增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推动贷免扶补、昆易贷、两权抵押、小额贴息贷款向创新型、成长型个体户、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倾斜,支持发展庭院经济。

4. 聚焦“增活力”,持续创新推进乡村建设治理。一是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村庄规划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为重点,开展农村改厕技术服务专项行动和农村公厕管护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队伍建设,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农村公厕日常保洁责任制度。2023年计划新建农村公厕14座,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92.00%以上,行政村污水处理率提升至80.00%以上。二是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抓好2个省级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打造,将绿美乡村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机制、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聚焦乡村振兴“千万工程”建设,打造省、市绿美村庄45个以上。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加挂审批科牌子)、法规科、人事财务科、农办秘书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 嵩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 嵩明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

3. 嵩明县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4. 嵩明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5. 嵩明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6. 嵩明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建设管理中心

7. 嵩明县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8.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纳入昆明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嵩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嵩明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嵩明县畜牧渔业发展中心、嵩明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嵩明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嵩明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建设管理中心、嵩明县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和嵩明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服务中心不单独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6人(离休0人,退休106人)。

年末其他人员1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不在编13辆)。其中不在编车辆为下属事业单位车辆,不占嵩明县农业农村局编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615.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15.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117.59万元,下降35.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17.59万元,下降35.0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收入安排比上年减少,同时财政资金紧缺,项目资金支付力度不够。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61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9.64万元,占总支出的39.78%;项目支出4585.63万元,占总支出的60.2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17.59万元,下降35.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8.93万元,下降2.16%;项目支出减少4028.66万元,下降97.8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同时财政资金紧缺,项目资金支付力度不够。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29.6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09.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6%。人均支出24.6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85.6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31.18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12-城乡社区支出212.08万元,包含: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12.08万元;

213-农林水支出4585.63万元,其中:21301-农业农村4200.33万元,包含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20.84万元,2130108-病虫害控制158.49万元,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60.84万元,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72.42万元,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2440.84万元,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5.04万元,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167.28万元,2130153-农田建设744.05万元,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74.36万元;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74.73万元,包含2130505-生产发展0.71万元, 2130507-扶贫奖补和贴息38.04万元,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5.98万元;21308-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10.58万元,包含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10.58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03.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2%。与上年相比减少4249.67万元,下降36.47%,主要原因分析为:财政紧张,节省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发放等(单位部分)218.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2.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47万元,死亡一次性抚恤费72.91万元,其他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万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7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6406.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3%。主要用于2023年度保障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70.2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658.86万元、津贴补贴307.19万元、奖金254.49万元、绩效工资554.45万元等人员经费支出1916.51万元;办公费43.46万元、差旅费11.93万元、水电费7.72万元、邮电费3.90万元、公务接待费3.20万元、福利费31.28万元、培训费26.02万元、物业管理费3.07万元、委托业务费72.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公务接待费2.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55万元等公用经费支出253.76万元。保障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专项经费支出4235.95万元;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21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6%。主要用于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0万元,决算为1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7.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万元,决算为2.9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50%,完成年初预算的76.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万元,决算为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71万元,降低20.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0万元,降低2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6.5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紧张,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三农(农业、畜牧等)方面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41万元,下降14.55%。主要原因是为执行厉行节约措施而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嵩明县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3469.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7.66万元,固定资产2083.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08.38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9.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3.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4.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601111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0171003010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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