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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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实际,依法组织实施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工作的政策、决定。
2.研究分析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我县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确定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目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工 业和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科技管理、技术服务体系;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负责全县科技项目和产品的初审工作;管理全县科技成果鉴定、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市级科技奖励项目的初审、申报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
4.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经济、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等发展的有关措施,并承担推动建立
完善服务体系的责任;负责指导、协调、促进全县中小企业和非 公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组织协调解决中小企业、非公企业发展中 存在的问题,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5.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学术交流及全县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宣传及咨询活动;组织、指导全县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中小企业管理方面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镇(街道)科技、工业、 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进行业、企业和农村的科技进步。
6.负责全县工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指导和监督企业抓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引导企业实施以节能降耗为主的新产品、 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协调解决生产要素需求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电力运行安全。
7.统筹协调全县信息化工作,提出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措施、建议;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大数据采集、管理、开放、交易、应用等相关工作;负责嵩明县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县科工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目标,大力推动全局工作高效运转,全力以赴抓科技、工业经济建设,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县科工信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党的建设情况
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2023年,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4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讲台讲党课6次。二是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16次,党员领导干部讲主题教育专题党课3次;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民情恳谈日”等工作成效,制定单位民生实事计划11条,领导班子成员“为民办事清单”4条,党员个人“为民办事”清单13条。三是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讲。围绕《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指定学习用书,开展二十大精神学习17次;四是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印发《2023年县科工信局党建工作要点》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2次,听取党建工作报告2次。
2、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坚持从严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一是经常性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树立正风正气,坚决打击歪风邪气和不正之风,强化党员队伍教育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23年我单位无违反党纪党规情况。二是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印发《关于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的通知》,填写《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并整改落实。三是党组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促进民主决策。四是切实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先后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清廉机关”教育、警示教育等共5次,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共4次。五是开展转作风机关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机关考勤制度和出差管理等制度,通过在岗督查、职工例会通报等措施转变单位工作作风,今年以来,开展查岗督查31次,职工例会通报10次。
3、2023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155.4亿元,累计同比减少5.65%。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力争达到1%。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18户,其中小升规11户,新建投产7户。
(4)工业固投完成工业固投53.98亿元(不含12月省返),同比增长19.6%。
(5)1-9月新兴产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23.32%,全年预计占比24%,较去年预计提升5.5个百分点。
(6)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三季度为57.4%,完成市级目标的99.65%。
(7)规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上报数为2.731亿元,市级最终认定数为1.1799亿元,同比增长9.05%。
(8)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评审通过数23户,完成市级目标任务121%。
(9)全县国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新认定数46户,完成县级目标任务的115%。
(10)全县技术合同成交额预计完成9600万,完成市级目标任务(7200万)的133.33%。
4、履行经济发展职责情况
(1)抓实政策宣贯,印发《嵩明县科技、工业信息化项目申报指南》,扎实推进项目服务、惠企政策落地落实。2023年帮助84户工业企业向上争取资金10109万元。
(2)常态化开展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跟踪监测和预警分析,每月印发全县《工业经济专报》,实施“一企一策”帮扶措施。
(3)立足实际,狠抓工业投资,通过一手推动新引进项目快速落地建设,一手促进存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工业投资可持续增长。2023年工业固投在14个县市区中稳定排名在前两名。
(4)用心用情服务企业,印发《嵩明县服务工业企业十条措施》倡议书,设置服务企业热线电话,对企业生产经营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共组织“开门纳谏解问题,助企纾困会客厅”主题座谈会4次,座谈企业62户136人次,听取意见建议48条,解决问题41个。
(5)培育龙头企业,树立特色标杆。以县内规上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构筑以创新型中小企业为基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支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核心的民营企业发展体系。2023年,培育新增2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6户“专精特新”企业、12户创新型中小企业。
(6)建立预审制度,提高高企认定通过率。加强同第三方科技服务公司合作,对拟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一对一咨询指导,完成市级目标任务的121%,大大提高了高企认定通过率。
(7)加强通信、电力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新建5G基站121个,实现县城建成区5G网络全覆盖。稳步推进电网建设,其中110kV阿里塘变改扩建项目已投入使用,220kV杨林输变电主体架构已全部建设完成,达到投产条件,110kV大树营输变电工程持续推进。
(8)搭建“嵩明县工业信息化平台”,进一步规范嵩明县工业企业信息化服务工作,通过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健全区域内工业企业信息的管理、企业供应链供需诉求的落实,满足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
5、班子队伍建设情况
凝心聚力、务实笃行,全力打造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一是优化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2023年2次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班子成员职责。二是加强文化建设,树立不争功、不争论、不计较、不讨巧、拼经济的“四不一拼”工信人精神。聚焦“对标排头兵,勇做赶超者”,每季度选树作风纪律、业务能手、爱岗敬业、完成任务标兵和实干家人选,2023年共选树标兵12名,评选实干家4名。
6、法治建设情况
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2023年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次,培训18人次。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开展涉法工作。
7、意识形态工作
加强日常分析研判,主动应对科技、工业、信息化领域意识形态舆情信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各1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2次;认真做好网络评论工作,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8、贯彻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情况
2023年以来,积极抓好行业领域国家安全工作。一是做好“4.15”国家安全日宣传教育工作;二是牵头抓好数据安全工作,每周按时报送国家安全情报信息周报,每月按时报送工业经济安全风险研判情况月报;三是始终抓好我县一体化电子公文应用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四是入户走访企业,对重点工业企业工业控制系统数据安全进行评估,确保企业数据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科技管理科(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工业经济科、节能管理科、信息产业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嵩明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嵩明县科工信局综合服务中心;
3, 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机关。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纳入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嵩明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嵩明县科工信局综合服务中心所不单独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598.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98.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25.31万元,增长30.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25.31万元,增长 30.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疫情开放后业务项目逐步增加,相应收支同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94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75万元,占总支出的5.26%;项目支出9419.34万元,占总支出的94.7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69.14万元,增长34.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3万元,增长0.80%;项目支出增加2565.01万元,增长37.4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疫情开放后业务项目逐步增加,相应收支同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2.7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4.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19.3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科工信行政运行经费296.23万元,支付行政运行支出。
2、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建设工作经费17.64万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聚并有效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有效服务并推进我县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建设工作。
3、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建设工作经费47.60万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聚并有效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有效服务并推进我县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建设工作。
4、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40.56万元,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科技兴国,人才作用凸显。
5、电子政务系统服务经费69.80万元,提高自动化办公的效率,降低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内部管理及办公的标准化、自动化和信息化,结合嵩明县实际情况、计算机领域技术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立足于先进成熟的技术和优秀的管理理念,同时随着电子政务系统融入到使用单位的日常工作中,用户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需要对原使用系统进行相应的优化和改造。
6、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实施工作经费5.00万元,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0〕36号)、《昆明市支持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政策》、昆明市《关于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办法》、《昆明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嵩明县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培育一批掌握行业关键技术、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引领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县“1+4”产业高质量发展。
7、2023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7265.00万元,支持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广应用,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产品消费。
8、2023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85.00万元,支持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广应用,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产品消费。
9、昆明市下达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消费券奖励资金159.51万元,昆明市下达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消费券奖励资金。
10、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750.00万元,支持全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制造业绿社化、低碳化、循环化发展。
11、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28.00万元,小微企业纾困以奖代补资金。
12、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50.00万元,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13、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90.00万元,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14、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奖补资金15.00万元,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奖补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2.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0%。与上年相比增加3304.63万元,增长51.01%,主要原因是疫情开放后业务项目逐步增加,相应收支同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800.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3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3%。主要用于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43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5%。主要用于支持工业经济产业发展扶持。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1.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8万元,增长62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8万元,增长 627.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未在2022年支付,支出下沉至2023年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4万元,比上年增加2.29万元,增长8.89%,主要原因是疫情开放后业务项目逐步增加,相应收支同步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办公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资产总额65.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26万元,固定资产23.7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9.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9万元,减少15.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3项,账面原值15.4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601111
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