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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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党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各班次教育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
3.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5.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县委和县政府决策咨询服务。
6.参与县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并负责党校教师聘任和队伍建设工作,不断改进教育培训方式,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7.加强党校自身的建设,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种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8.加强党校工作研究和党建理论研究,抓好与党员教育培训相关的课题立项,承担学校党委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和实际工作的创新。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
根据《嵩明县202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科学制定《2023年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课程安排上,突出政治建设、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课程开展学习,同时加大现场教学力度,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
教学教法上,突显实用性和实效性。注重运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结构化研讨、现场教学等方式,进一步推进典型案例进专题培训课堂,增强学员体验,增进知识入脑入心,促进教学相长。
学风建设上,强化从严管理。充分利用市委党校系统校外自主办学系统,对培训班进行信息化管理,严格学员请销假和签到制度。强化班主任团队管理,全员、全程跟班,督查、通报,保证学员参学率,提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和实效性。
二、对外宣讲体现特色
为持续开展好党课“三进”工作,年初制定了党课“三进”工作计划,积极和有关单位提前沟通,落实具体的党课专题、授课教师及时间。组织全体教师举办集体备课,进一步提升教师授课水平。通过深入开展党课“三进”活动,有效整合县乡党校教育资源,把各级党委政府的声音送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心中,切实发挥党校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
三、积极推进教学科研一体化建设
教研工作坚持科研为培训服务,为县委和县政府决策服务,做到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成果进课堂、进决策。着力推进理论研究,着力加强教学科研管理,积极推进教学科研一体化建设,实现教学与科研同步推进、共同提高。
1.深入开展带课题调研学习工作。按照“十四五”嵩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实际,积极动员和组织相关教员深入基层进行调;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全体教师举行调研研讨会,使课题调研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全县发展大局,努力发挥“思想库”作用。
2.加大师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结合省市党校的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及学校工作实际,组织教师参加省市党校举办的各类师资班进行培训,通过学习,教师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都有所提高。
3.围绕人才强校,组织教师申报理论研究方向。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着力打造一支一流的教师队伍,逐步形成党校名师品牌,组织教师开展申报理论研究方向工作,使理论研究工作适应大规模的干部轮训培训的需要。
四、村(社区)干部“双提升”行动有新进展
成立嵩明县双提升项目工作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做好嵩明县双提升工作。坚持以提升教学质量为核心,认真落实教学要求,教学组织落实到位、学员管理到位、教育教学开展到位;严格落实“四个课堂”的教学环节,注重抓规范、抓管理、抓特色,积极引导、组织学员参加线上线下学习,督学促学工作及时到位。
五、坚持问题导向抓实自身建设
1.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效能转变。完善党校内部管理制度,修定制度汇编。进一步明确教职工岗位职责,结合岗位职责修改年终绩效考核办法。强化校规校纪建设,严格教学、科研和管理纪律,用制度保障质量立校、从严治校。
2.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一是细化党建责任清单,坚持党建工作与校务工作同步谋划、统筹、落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整治“四风”问题,经常性使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开展职工提醒谈话。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开展“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专题廉政党课讲授。
4.对标对表,严肃开展主题教育学习活动。按县主题教育活动相关要求,及时制定《县委党校党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以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为主要学习方式,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为主要学习内容,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备课等组织开展学习。制定每月学习计划项目清单,按时开展学习。抓好为民解忧实事计划落实,推进“小院课堂”送课下基层活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到各个基层党支部。
5.圆满完成新党校搬迁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培训科、教务科、科研教研室、综合服务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1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444.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9.19万元,占总收入的92.0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25万元,占总收入的7.9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35万元,下降5.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64万元,下降5.9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72万元,下降4.65%。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所以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43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42万元,占总支出的92.72%;项目支出31.98万元,占总支出的7.2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74万元,下降7.1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28万元,下降6.06%;项目支出减少7.47万元,下降18.9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所以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7.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8.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9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嵩明农业农村局拨入驻村人员补贴0.75万元;二、科研师资培训经费、嵩明县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工作经费1.77万元;三、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拨入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3.47万元;四、云南开放大学拨入学历班补贴经费7.72万元;五、科研师资培训经费、嵩明县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工作经费(党校系统课题经费)0.8万元;六、科研师资培训经费、嵩明县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工作经费(专题培训经费)17.47万元。项目开展工作情况:1.完成两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2.项目实施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建设一流县级党校(行政学校)为目标,党史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从严治校五个方面开展。开展学历提升,完成教学任务。3.全力抓好村社区干部学历提升行动嵩明教学点工作。优选教学师资、有序组织授课、强化在线辅导、改善教学设施,不断提升管理规范化程度和服务质量。主动与开放大学联系对接,提前备课,注重教学方式创新,按期推进2个起点班次教学进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2%。与上年相比减少30.73万元,下降6.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所以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6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单位正常运转经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9万元,比上年减少2.54万元,下降11.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所以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资产总额39.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2万元,固定资产28.0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301111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决算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