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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410-91085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18 14:27
名 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8 14:27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1310100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政治协商。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中进行协商。

2)民主监督。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进行协商式监督。

3)参政议政。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县政协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政协党组、主席会议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精心组织协商议政,扎实开展民主监督,深入开展调研视察,积极推进提案办理,广泛反映社情民意,切实做到县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履职就跟进到哪里,为加快建设嵩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1、坚持在强化政治引领上持续用力,政治根基进一步夯实

1)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形成了以党组带头学、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职工例会研讨互动学的学习机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主席会议成员积极参加县委主题教育读书班“充电蓄能”,领导干部聚焦嵩明发展和分管联系工作的实际,坚持以上率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一线分别就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深、实、细、准、效”五字诀,完成调研报告7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做好主题教育必读书目自学,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普通党员交流学习心得,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机关或党支部工作联系点讲党课18次,开展专题研讨交流2次,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全面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

2)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建工作与政协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充分发挥党组在政协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和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三个责任制”。定期向县委汇报政协工作,2023年政协工作要点、年度协商计划等报请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强化规范基层党组织,支持和保障离退休党支部开展活动。抓好基层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云岭夜校等活动,积极参加社区“大党委”活动,组织在职党员参加2023年“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

3)加强制度保障服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履职行为,全面提升政协系统“三化”功能建设水平,有效促进政协系统履职高质量。制定印发《政协嵩明县委员会走访联系委员制度》《政协嵩明县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规则》《政协嵩明县委员会政协工作组履职活动规则(试行)》《政协嵩明县委员会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提高协商议政质量的意见》,以制度机制激发委员履行职责的活力。大力推进政协协商与“院坝协商”深度融合,提高政协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切实推动全县政协各项工作见实效、上水平。

2、坚持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履职尽责更显作为

1)围绕中心大局建言资政。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提出的嵩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聚焦经济发展、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认真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全县花卉产业发展议政性常委会,围绕全县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抗旱防汛体系建设、档案开发利用等主题开展专题调研,在坚持问题导向、反复讨论的基础上,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形成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整理呈报县委县政府社情民意信息18期,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建言献策。

2)聚焦重点强化政治监督。完善民主监督形式,选准切入点,深入开展监督协商,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重要政策法规贯彻执行、重点项目推进实施和事关民生工作的关键领域,重点就烟草专卖执法、老旧小区改造、全县垃圾分类工作等开展民主监督,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林长制落实情况专题督查,把民主监督的过程转化为共同发现问题、共同研究问题、共同解决问题的过程,助推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3、坚持在解决民生热点问题上持续用力,服务民生更加有效

1)助力结对帮扶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2023年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及农村低收入人口“挂包帮”走访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47户挂钩户走访联系,宣传落实政府救助平台,帮办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3件,资助生活物资折合现金约2万元。支持杨桥大村子社区绿美乡村建设和牛栏江镇大箐村基础设施建设共4万元。

2)助力卫生城市创建。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国家卫生县复审暨健康县城建设总体部署,认真落实政协“建成区道路环境、交通秩序”包保责任,每周三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值守,每周五开展包保片区环境卫生清扫。主动履行包保责任,紧盯工作进度和时限要求,积极衔接协调各责任部门,主动参与县级组织的创文创卫督查活动,逐条逐项排查过筛,督促指导解决问题,为构建美丽幸福宜居嵩明出智出力。

4、坚持在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上持续用力,凝聚共识水平不断提高

1)常态化开展委员走访活动。以政治引导为主线,落实主席、副主席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制度,制定《政协嵩明县委员会走访联系委员制度》,不断扩大政协社会影响,广聚团结奋斗共识。走访政协委员146名,面对面宣传政策、沟通交流、收集意见建议,在联系联谊中增进共识、加强团结,拉近了政协和委员的距离,也进一步提升组织的凝聚力。深入挖掘、宣传委员风采。张京宏委员《用花感动世界,把爱洒满人间》稿件已在悦读嵩明微信公众号发布;王伟刚委员《普法,让法律成为保护百姓的“武器”》和蔡丽娟委员《“百灵鸟”委员为家乡代言唱火“嵩明图”》等稿件被云南省政协报采编。

2)政协基层协商成效显著。高度重视政协基层协商,深刻把握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优势,按照省市政协关于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的安排部署,县政协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建立由政协主席牵头抓总、4位副主席联系包保、8个委室具体指导、“N”个职能部门和镇(街道)协同推进的“1+4+8+N”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政协基层协商议事成效,推动实现协商议事向千家万户有效延伸。一年来,共开展11场次的“院坝协商”议事会,形成工作案例11个,推动形成共识39条,助推解决实际问题57个,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得到省市政协的高度认可,并在全省“院坝协商”推进会上进行书面交流经验,《红事简办 白事短办》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3)民主协商监督取得实效。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作用,围绕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帮助查找问题、工作短板,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有力助推部门深化改革、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更好地服务社会。组织开展对全县公益诉讼工作进行民主协商,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单位的动态监督和案件监督,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并形成民主监督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

4)提案办理更有质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提案清单化填写、答复、评价、考核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提案流程。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59件,经审查,立案125件,关切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涵盖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建设,所有提案已于7月份全部办结,提案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将《关于县域、教育双向融合、互促发展的提案》《本地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加大引进力度的建议》《关于农村人居环境建管力度减弱,整治成果急需要巩固的建议》等十件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提案列为重点提案,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领办,县政协领导领衔督办,进一步加大了协商办理力度,使提案所涉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或积极回应,增强提案在民主监督中的实效。

5)发挥文史资料以文铸魂作用。坚持政协文史工作正确政治方向,高唱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萃取历史记忆,讲好嵩明故事,以文铸魂,以文化的力量凝聚共识、赋能发展。圆满完成《嵩明年鉴》政协入编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编辑出版嵩明政协文史资料第二十八辑《〈光绪 续修嵩明州志〉校注》进一步加强嵩明文化古籍的保护、整理和出版利用,传承和弘扬嵩明优秀传统文化。

6)广泛开展对外联谊交往。充分发挥联系广泛这一优势,扩大联谊交往,促进各方合作,加强与外地政协的交流联系,做好贵州黔西南州、河南郑州、福建泉州、广州从化、曲靖富源、玉溪澄江、晋宁、呈贡等政协到嵩的考察活动,就我县优势产业、历史文化开展交流,为提升嵩明知名度和对外交流合作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5、坚持在自身建设上持续用力,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新提升

1)加强委员队伍能力建设。强化政治责任。组织委员集中培训,借助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议、“数字政协”等平台,及时向委员传达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有关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委员理论素养和政治把握能力。严抓委员管理。修改完善《政协嵩明县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规范委员履职要求,健全委员履职量化考核体系。今年,以视察调研、协商监督为主要形式的专委会履职活动18次,组织委员通过协商议事会、院坝会等载体,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增强了委员责任意识,激发了委员履职活力。组织163名县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赴贵州遵义开展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培训,引领干部职工和委员更加自觉坚定党的领导,牢记宗旨、坚定信念,不断增强共识共为、共谋发展的政治自觉,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2)强化机关能力作风建设。一是加强专委会建设。各专委会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确定专题调研和民主监督的主题,积极探索界别活动的新方式、新方法和新途径,充分调动各界别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二是加强政协机关建设。着力加强政协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以政协章程为遵循,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完善会议组织、经常性工作、自身建设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政协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政协宣传工作。依托县政协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132条,突出报道政协工作亮点、履职成效和委员风采,不断扩大政协影响力,积极向省、市政协报送信息73条,嵩明政协被评为“2023年云南政协报刊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县政协委员联络委员会、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县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县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县政协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185.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5.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6.95万元,下降18.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6.95万元,下降18.3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职工减少2人;二是由于财政困难,年底考核奖没有发放,减少139.61万元;三是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减少14.78万元;四是项目支出减少18.3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19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35万元,占总支出的94.09%;项目支出70.92万元,占总支出的5.9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2.95万元,下降17.4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8.59万元,下降18.05%;项目支出减少4.36万元,下降5.79%;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减少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职工减少2人;二是由于财政困难,年底考核奖没有发放,减少139.61万元;三是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减少14.78万元;四是项目支出减少4.3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8.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2.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人均支出25.6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9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一是政协嵩明第十届二次全会会议费专项资金39.38万元,会议按照会议方案如期举办;二是第28辑文史资料编纂专项资金17.54万元,编辑出版嵩明政协文史资料第二十八辑《〈光绪 续修嵩明州志〉校注》进一步加强嵩明文化古籍的保护、整理和出版利用,传承和弘扬嵩明优秀传统文化;三是2020年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资金14.00万元,用于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5.27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3%。与上年相比减少266.95万元,下降18.38%,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职工减少2人;二是由于财政困难,年底考核奖没有发放,减少139.61万元;三是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减少14.78万元;四是项目支出减少18.3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遗属补助的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三公经费、委员履职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7%。主要用于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0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1.5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20%,完成年初预算的3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单位内控制度良好。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9万元,下降41.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2万元,下降39.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单位内控制度良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相关活动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调研“院坝协商”工作开展扩面增效,切实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发生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活动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33万元,比上年减少3.45元,下降3.14%,主要原因是一是执行单位内控制度良好,办公费减少;二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委员视察调研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餐、培训费、三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委员视察调研活动经费、基层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73.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12万元,固定资产20.4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9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13101111

政协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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