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嵩阳一小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700901000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提供小学学历教育服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开展课程与教学改革的研究、方案制定,在组织上、制度上抓好教学及备课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小学生。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优化师资队伍,提升教育形象。
2.进行教育教学管理,优化教育手段,提升教书育人效益。
3.进行教育人事改革,盘活用人机制,进一步提升教育工作者的自身素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办公室、书记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总务办公室、财务室。
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嵩明县嵩阳一小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0人(离休0人,退休6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2032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3年度收入合计2712.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2.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0.05万元,下降3.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79万元,增长1.5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40.84万元,下降100.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晋升薪级工资和增加岗位职务变动工资。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单位未收到非同级财政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3年度支出合计276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7.43万元,占总支出的87.55%;项目支出343.76万元,占总支出的12.4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8.53万元,下降4.1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6.53万元,下降9.25%;项目支出增加128.00万元,增长59.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节约支出。 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的非同级财政拨款2023年都是从一体化指标中申请支付,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嵩阳一小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7.4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13.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嵩阳一小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3.7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务经费资金项目,支出1.47万元,项目已完成。
2. 2023年义务教育春季学期公用经费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52.63万元,项目已完成。
3. 2022年秋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结转资金项目,支出44.31万元,项目已完成。
4. 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0.09万元,项目已完成。
5. 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63万元,项目已完成。
6. 2023年义务教育秋季学期公用经费预拨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54.26万元,项目已完成。
7. 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直达资金项目,支出6.38万元,项目已完成。
8. 2023年义务教育春季学期营养改善县级补助资金,支出24.61万元,项目已完成。
9. 2022年秋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劳动工具办公用品采购经费项目,支出2.86万元,项目已完成。
10. 2022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经费项目,支出11.63万元,项目已完成。
11. 2023年义务教育春季学期营养改善中央补助经费项目,支出48.36万元,项目已完成。
12. 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经费项目,支出80万元,项目已完成。
13. 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学校公用经费和特殊教育经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4.03万元,项目已完成。
14. 2023年义务教育春季学期公用经费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补助资金,支出10.5万元,项目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2.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4%。与上年相比增加40.79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晋升薪级工资和增加岗位职务变动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94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5%。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等。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5.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嵩明县嵩阳一小为其他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嵩明县嵩阳一小资产总额1893.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9万元,固定资产1841.2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4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嵩阳一小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10.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11.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12.部门预算,是指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13.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14.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定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是预算法必须规范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办法和程序进行。对此,我国《预算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700901111
ok修改定稿-87嵩明县嵩阳一小2023年决算公开报告单位版 (1) - 副本202410140540132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