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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410-91081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18 16:38
名 称: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8 16:38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20301000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

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

2. 负责全县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 负责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组织考察、配备、调整工作,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4. 负责办理县管干部和党群系统一般干部的调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等工作;

5. 负责对全县干部人事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等宏观管理工作;

6. 负责县管干部的出国、出境政审报批,按照干管权限和分工,负责干部审查和落实干部政策遗留工作;

7. 负责县管干部及党群系统一般干部培训的直接管理和全县干部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

8. 承担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职责;

9. 负责对全县老干部工作的指导;

10. 完成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坚持举旗定向,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更加走深走实。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今年以来,分层次分领域分类别组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8期、参训学员16870名,完成率达100%,精心打造8条现场教学路线,优质现场教学点29个,《大道》《诗》《归来》《一路生花》等一批精品党教片分别荣获省市奖项,创新开展2023年度党的创新理论进基层宣讲暨“千堂党课下基层”活动,打造“五进五入”理论宣讲模式,让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大众化、通俗化和实用化,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2. 坚持大抓基层,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坚强坚实。一是向问题出招,不折不扣抓整改。聚焦市委反馈的经济增长动力不足、推动园区改革发展的力度不够等问题。全力锻造园区“战狼”团队,3个园区进17名、出16名,熟悉规划、产业、招商的科级干部由12人增至23人,平均年龄降至34岁;全力打造两新党建样板,成立2个片区联合党委,单列园区党员发展指标25名,新建非公企业党组织31个,覆盖率69.6%,较去年底提升15个百分点。二是向中心聚焦,相融相促抓引领。突出党建引领,扎实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改革工作,完成24所学校领导班子配备,2023年全县高考一本率、本科率,较2019年分别提高8.92个百分点、33.18个百分点,嵩明教育实现止跌回升;坚持抓党建促基层治理,新成立嘉丽泽、西湖海社区,有效整合辖区各类服务资源,不断提升社区服务精细化水平,增强居民凝聚力、归属感和满意度;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创新实施“供需匹配型、资源开发型、服务创收型、能人带动型、农旅融合型、抱团增收型、异地置业型”的产业发展模式,争取资金350万元实施集体经济项目5个,全县74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超过20万元以上达57个,五条沟村“巨菌草”种养循环模式入选全市乡村振兴10个典型案例。三是向示范看齐,对标对表抓创建。持续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东村社区党总支、县财政局党总支等12个党组织被评为“春城先锋示范党支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等5个单位创建为市级模范机关,职教基地等2个单位创建为党建带群建示范点,县政务局模范机关创建经验做法在全市交流。四是向重点发力,有力有效抓推进。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主题教育的安排部署,认真学习借鉴第一批主题的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结合嵩明实际,不断细化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全县主题教育实现了开局顺利、推进平稳、态势良好的效果。

3. 坚持选贤任能,干部队伍建设更加向上向好。一是以干部“真为”促进事业“有为”。创新提出“实干家”“太平官”“四看四判”识别认定体系,以大竞赛为“主渠道”,以指标“增量”“存量”看干部,2名被问责处分影响期满、实绩突出的干部被提拔使用,“实干家”中20名得到提拔重用、31名晋升职级,8名“太平官”被提醒谈话,其中5名轮岗观察、3名被免职处理;把整治“太平官”与公务员平时考核相结合,11名干部被评定为“一般”或“较差”等次。二是以结构“量变”促进功能“质变”。坚持以事择人,突出用当其时,用其所长,大力选配28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5名,每个班子至少配备1名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专业干部;立足嵩明由“县”向“城”转变的发展实际,进行系统之间岗位轮换、党政之间职位轮换,推动15名农口部门干部向城市建管部门流动,15名县直机关干部向镇(街道)、园区流动;稳妥审慎推进参公单位规范设置,突出人岗相适,圆满完成30家单位120名公务员转隶工作。三是以素质“提升”促进工作“提质”。建立干部全过程跟踪培养体系,对100余名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关注干部制定“修身计划”,开展导师帮带、集中培训、实践锻炼;开展机关与金融机构干部双向挂职锻炼,选派15名干部到省市发改、工信等部门跟班学习,82名后备干部到综治维稳、巡视巡察等重大斗争一线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举办“园区提质与城市品质提升”“产业发展与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治理与乡村振兴”3个专业化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覆盖120名中青年干部,全县领导干部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4. 坚持内培外引,人才工作质效更加出彩出新。一是党管人才不断强化。突出“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编制《嵩明县人才发展五年规划(2022—2026年)》,明确5个方面15项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全县人才发展实际问题,开展党组织书记领办人才实事项目23个,推动人才工作由“软指标”变成“硬任务”,党管人才工作合力不断增强。二是人才招引提质增速。通过定向引进、考核调动、招考选调等方式引进经济金融、规划建设、教育医疗等领域本科以上人才198名;通过开展兰茂论坛、花博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进建立医疗领域专家工作站11个、省基层科研专家工作站3个,各领域高层次人才42名;聚焦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及绿色能源等重点产业引进项目人才团队73个,全县人才资源总量达4.41万,较2020年增长5个百分点,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增幅均超过了5%。三是人才流动顺畅有序。鼓励引导优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深入开展“农业科技人才下基层行动”,吸纳977名农村科技人才组建农业科技人才库,针对性选派64名人才团赴村(社区)开展农业技术帮扶;通过自愿报名与组织点名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择优遴选15名有基层工作经验、有专业技术特长、有部门资源力量的优秀机关干部,定向开展驻村帮扶;深入实施“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选派160余名干部人才投身到乡村振兴一线开展“组团式”帮扶,培养农村本土人才1438人次,帮扶引进项目63个,为群众办实事442件;持续开展第三、四季“青蓝行动”暨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吸引122名嵩明籍大学生到村(社区)开展实践锻炼。四是人才服务持续提升。聚力打造“保姆式”“店小二”人才服务品牌,创新推出“兰茂惠才卡”制度,组织开展嵩明县人才分类认定工作,推动人才政策咨询、安居保障、随迁配偶(子女)就业、子女入学等不少于15个方面人才服务事项落地落实;筹建人才公寓100套,发放人才公寓租金补贴,全力强化人才住房保障;推进人才服务窗口建设,采用“前窗一站式受理、后台多部门协作”的模式推行人才事项“轻嵩办”;常态化开展人才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高校等活动,主动靠前宣介人才政策,做优人才服务。

5. 坚持政治引领,老干部工作更加精心精细。一是用心补足老干部“精神钙”。坚持把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举办老干部读书班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1期,组织老干部党校政治理论学习3期、老年大学思政课2堂,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知识竞赛1次、组织离退休干部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座谈会2次,组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学习培训8次,不断强化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领。二是用情提升老干部“幸福感”。积极申报市级“银发先锋之家”3家,成功创建市级离退休干部“模范党支部”1个,探索创建龙泉社区、嵩阳社区和兰茂社区3个离退休干部党建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试点,不断强化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县级2022年度干部荣誉退休仪式,欢送28位科级以上领导荣誉退休,走访慰问老干部700余人次,看望困难和生病住院离退休干部90余人次,电话知心慰问300余人次,为34名离休及困难退休干部购买个人护理、家居保洁服务120次,不断提升离退休干部的政治荣誉感、组织归属感和生活幸福感。三是用力激发老干部“正能量”。充分发挥老干部“政治、经验、群众”三大优势,开展的“话传统、谈复兴、聚力量”专题调研,听取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200余条,形成文字材料21篇,组织银发人才深入乡村调研绿色产业、循环农业、林下经济等发展情况4次,开展助力民族团结、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反邪、反恐等宣传活动10余次,群众免费书写春联250余幅、拍摄全家福300余张、免费义诊200余人,真正做到退休不褪色,余热映初心。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科(县委基层党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教育科、公务员管理科、人才科、老干部科、县“两新”组织党工委办公室。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

2、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3、 嵩明县老干部活动中心;

4、 嵩明县老年大学。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嵩明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嵩明县老年大学预算均未单独申报而是合并在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1,034.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3.72万元,占总收入的98.9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18万元,占总收入的1.0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0.35万元,下降13.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0.35万元,下降13.4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职务职级工资等减少。二是厉行节约办公经费减少支出。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1,035.46元。其中:基本支出601.42万元,占总支出的58.08%;项目支出434.04万元,占总支出的41.9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9.79万元,下降13.3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5.66万元,下降8.47%;项目支出减少104.13万元,下降19.3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1.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7.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4.0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全县重点工作组织人事工作、全县重点工作老干部管理工作、干部教育工作、五个先锋创建工作、选调生工作、专业能力提升等工作。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3.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7%。与上年相比减少157.27万元,下降13.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5%。其中:行政运行450.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422.3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重点工作组织人事项目、全县重点工作老干部管理项目、干部教育工作、五个先锋创建、选调生工、专业能力提升等工作。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38.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8.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49.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49.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万元,决算为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3.0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92%,完成年初预算的6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0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08%,完成年初预算的72.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1.09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万元,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08万元,下降32.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5万元,下降37.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4万元,下降46.3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干部考察及工作对接等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76万元,比上年减少4.04万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运行,具体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率费、会议费、日常维修等费用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909.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4.85万元,固定资产34.3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5.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65.6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0.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2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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