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456401000
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上级党委及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
2、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本行政区域内党的建设,选拔和培养基层干部,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团结全镇党员干部和群众,全面完成党和国家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制定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武装、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处理其他由法律规定的事项。
5、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致力促进本行政区域经济的发展。
6、编制财政预算内、预算外、自筹资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和管理,执行镇人代会审查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和县政府下达的收支任务,做好各项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划解工作。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本镇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7、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接续奋斗、承压而上,在动能转换上厚植“小街根基”。
项目建设蓄势赋能。昆明嘉鼎博实新增年产10万立方米装配式建筑新型环保板材生产项目、昆明鑫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有色金属新材料项目、云南昌昊塑业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塑料制品包装箱生产建设项目等5个新开工项目完成主体建设。营商环境沃土厚植。累计走访市场主体100余次,帮助解决问题70余个,帮办代办手续42项。为36家企业办理贷款授信6000.00万元,助力2家企业完成股权交易上市挂牌计划并获得一次性财政补助100.00万元。完成102项新下放的行政职权承接工作,镇村政务服务承接和发布事项完成率均达100.00%。
2.秉承建管并重、点面结合,在城镇建设上焕新“小街颜值”。城镇功能更加完善。投资1500.00万元完成嵩黄公路、阿古龙至嘉丽泽段、毕福村进村主路等道路修复硬化9.70千米。投资220.00万元完成嵩黄公路小街段绿美提升工程建设,新增停车位120个,修复美化花台220个。安装维修路灯2106盏,完成小街、积德、甸丰、本纳克等村的文化长廊、小广场建设。投资500.00万元完成嘉进一桥危桥改造,投资460.00万元完成杨桃箐、一碗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3.注重固优补短、耦合联动,在乡村振兴上激发“小街活力”。脱贫成果不断巩固。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100.00万元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2个,教育、医疗等普惠性政策精准落实,住房、饮水等基础性保障持续提升,投资110.00万元建设福海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脱贫攻坚成效更可持续。新增小额贷款授信脱贫户42户125.00万元,发放雨露计划资金2.95万元补助13人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多措并举促增收,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1.62万元、同比增长15.65%。乡村建设成效突出。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投资460.00万元建设积德村民族运动馆,全镇14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00万元,占比达82.40%。五条沟、积德、牛足3个村资源共享、抱团发展、共同富裕的模式入选昆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十种“实践模式”暨典型案例。
4.立足以人为本、优质均衡,在增进福祉上彰显“小街情怀”。社会保障再添新能。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提高城乡低保补助和特困对象供养水平,新增低保、特困社会救助对象45人,为67户因病、因灾困难人群申请补助资金38.60万元,发放残疾人各类补贴11.1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达96.00%以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达80.00%以上。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93.00%,排名全市第一,申领电子社保卡16989人。持续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发放高龄保健金13087人次92.30万元,办理老年人优待证282本,福海村老年幸福食堂建成投用。深入推进殡葬改革事业,兑付火化补助422人63.30万元。
5.聚焦标本兼治、共建共享,在平安建设上打造“小街典型”。耕地保护成果更实。2023年建房审批234宗。完成进出平衡151.67亩,补足同等耕地42.23亩,就地恢复113.47亩,省级审核通过率102.00%,土地违法违规整治成效明显。牢牢守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永续发展的生存命脉保护有力。安全生产成色更足。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排查企业140余家次,排查安全隐患566条,整改完成率达100.00%。“大信访”工作格局高效形成,领导带头公开接访和带案下访170余件次,受理来信来访544件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00余起,信访问题化解成效明显。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万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册,组织开展“法律六进”集中宣讲6场次,编排巡演《全民防诈一条心》花灯剧9场次。深入践行“六步工作法”推进村规民约修改完善,阿古龙村村规民约入选云南省最美村规民约。积德村成功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五条沟村被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东屯村“红白喜事简办短办,共促乡风文明”入选云南省政协案例汇编。
6.践行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在自身建设上展现“小街担当”。党的建设走深走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与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对标排头兵·勇做赶超者”大竞赛活动结合起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全面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三公”经费实现大幅削减。大力整治“庸懒散浮”作风问题、“推拖绕躲”责任问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行政效能稳步提升。高质量完成10件惠民实事,2023年大讨论大竞赛综合排名全县前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政法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建设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机关;
2.嵩明县小街镇财政所;
3.嵩明县小街镇党群服务中心;
4.嵩明县小街镇经济发展中心;
5.嵩明县小街镇民生服务中心;
6.嵩明县小街镇生态环境管理中心;
7.嵩明县小街镇综合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机关;
2.嵩明县小街镇财政所;
3.嵩明县小街镇党群服务中心;
4.嵩明县小街镇经济发展中心;
5.嵩明县小街镇民生服务中心;
6.嵩明县小街镇生态环境管理中心;
7.嵩明县小街镇综合执法队。
纳入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4360.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0.29万元,占总收入的95.8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0.52万元,占总收入的4.1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75.81万元,增长41.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95.29万元,增长35.5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80.52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公务员2人,事业人员1人,项目支出增加,年初安排及调整预算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559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1.53万元,占总支出的50.75%;项目支出2757.92万元,占总支出的49.2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14.45万元,增长81.5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97.07万元,增长38.99%;项目支出增加1717.38万元,增长165.0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招录3人,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同时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消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41.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83.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8.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57.9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小街集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循环利用项目经费10.80万元,2022年行政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458.35万元,2023年小街镇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资金412.80万元,2023年小街镇招商引资工作经费0.30万元,2022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4.08万元,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3.08万元,2022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及2021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考核(2023年)专项资金4.59万元,2021至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6.60万元,2023年紧急配备重点人群疫情防控物资市级补助经费13.28万元,2022年事业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58.72万元,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500.00万元,追加嵩明县小街镇畜禽(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四期)项目资金194.00万元,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五条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四期)补助资金600.00万元,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市级资金0.32万元,2022年第二批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项目(李官老年活动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项目)补助资金76.00万元,小街镇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60.00万元,2022年第二批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项目(哈前扯米庄环境提升项目)补助资金5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8.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31%。与上年相比增加963.97万元,增长31.2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3.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5%。主要用于镇政府、财政所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人居环境、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民族工作专项等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群众文化、其他文化和旅游活动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主要用于社保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各部门离退休人员工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924.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3%。主要用于农林水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全镇在职职工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6万元,决算为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6.7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6万元,支出决算为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万元,决算为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切实压减“三公”经费和行政成本,做到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逐年递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开展公务差旅活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厉行勤俭节约的措施,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9万元,增长28.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9万元,增长28.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54万元,比上年增加86.58万元,增长120.33%,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关日常购买各项服务、商品支出,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运转,具体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2,986.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43.96万元,固定资产1,305.5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586.88万元,无形资产78.1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7,071.74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94.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9.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456401111
附件: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