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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410-90992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0-18 09:07
名 称: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决算公开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8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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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155301000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

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中共嵩明县委领导和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代表县委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指导、服务全县政法工作和政法各部门的具体办事机构,担负对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责。其工作职能和任务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政法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根据上级政法委和县委的主要工作任务,对一定时期内全县政法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4.检查督促政法各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和推动大案的查处工作,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研究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组织指导全县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

7.组织、推动政法部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8.指导各(镇)街道、园区,县属各部门(单位)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我们奋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全县政法系统各条战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的领导下,全县政法干警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发起了一个又一个攻势,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政治引领淬炼政法本色。我们始终坚持加强党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遵循在全县政法系统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严格开展政法队伍调研联合县委组织部对县各政法单位和镇(街道)开展全覆盖调研,科学规划干部队伍配置,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坚持扎实开展政治督察,2023年,进驻县法院开展政治督察工作,以广泛收集意见与干部谈心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延伸督察触角、拓宽督察渠道,着力增强了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从严管党治警等方面的责任意识,永葆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是重大风险隐患稳控化解。2023年,严格按照3+N实体化运行工作机制,主动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下访约访见面工作,及时到省、市、县政府驻地对重点信访群体及个人开展劝访工作,未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充分运用3+N工作机制处置我县劳资领域欠薪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开展欠薪问题专项整治。圆满完成全国、省、市、县两会、南博会、嵩明县第六届花博会等重大会议活动安保维稳任务,及时有效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确保了社会面安全稳定。

是平安嵩明建设成果颇丰。一是夯实基础,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2023年,我县成功创建县级平安街道1个、平安村(社区)15个、平安小区13个、平安单位46家;市级平安街道1个、平安村(社区)38个、平安小区20个、平安单位140家,为全县安全感满意度提升奠定良好基础。一年来,通过持续加大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力度,我县2023年全年综合满意度为95.39%,同比上升0.24个百分点。是创新发展,抓好社会基层治理。整合信访、司法、民政、禁毒防艾等部门,持续推动“四中心融合工作落实落细,调度县镇村“同频共振”。制定《嵩明县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按照1+5+X的岗位设置模式配备网格员队伍,夯实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流动人口管理等重点工作基石。

是普法强基补短板亮点频现一是紧盯一个目标,强化统筹引领。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九降两升”指标和各项重点工作为导向,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分别建立、运行和完善“两周一通报、每月一考评”捆绑考评制度,让普法任务目标具体、内容通俗易懂,工作标准言简意赅、工作方法务实可行,确保拉得出、用得了、能打仗二是依托两中心推动高校治理。以专项行动为契机,精准发力创新方法对照上级工作方案,结合驻嵩高校实际情况,搭建校地共建共治共享平台,整合上级、高校和县级各部门力量,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效破解了驻嵩高校院校多、县级联动部门多、上级管理条线多的“三多”难通过龙保派出所大联勤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校地警联防联控工作;通过云南工商学院综合治理大中心试点建设,真正让“服务不缺位、小事不出班、大事不出校、矛盾不上交”的校园“枫桥经验”延伸发展、创新发展;通过警情定期通报、校园周边场所分色管理、制定“一校一策”和定期调度推动、普法强基,打造了驻嵩高校的校地联动综合治理和高校平安校园建设品牌。通过一年的努力,实现校地联动的“双向奔赴”形成了普法强基补短板的“嵩明经验”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好评和认可。三是创新三个举措,提升普法质效。强化网格化部署,组织普法强基小分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300余次,以“百万警进千万家”包村到户普法11万余户,党员“双报道双服务”志愿活动普法9863人次打造“歪家调解室”特色品牌,建立县、镇、村、村小组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小组,无死角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调解普法宣传全覆盖制作“以案释法”短视频196个,组织开展“载知行万里·辩声满校园”辩论赛、嵩明职教新城2023年反电信网络诈骗短视频大赛、绘画作品大赛、法律知识竞赛、成果展示评比、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奏出高校普法“最强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协调科、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科(专项行动办公室)、执法监督和法治科、新闻宣传与信息化科政治处。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

2、嵩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3、嵩明县法学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嵩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嵩明县法学会未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693.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1.76万元,占总收入的99.7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8万元,占总收入的0.2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40元,增长3.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3.83元,增长26.25%,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正常开展,且较上年增加了普法强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等工作经费的支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21.43万元,下降98.48%,减少的原因是上级拨付的专项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78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50万元,占总支出的61.59%;项目支出299.66万元,占总支出的38.4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1.25万元,增长30.2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84万元,下降1.81%;项目支出增加190.09万元,增长173.4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行政人员支出较上年减少,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正常开展,且较上年增加了普法强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等工作经费的支出,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0.5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9.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9.6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补助经费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日常工作经费开支。

2. “无命案县区”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0.00万元,用于拨付各街道命案防控工作经费。

3. 基层党委政法委防范化解政法综治维稳领域重大风险补助经费支出11.07万元,用于拨付各单位维稳工作经费。

4.司法救助金支出88.40万元,用于开展司法救助。

5. 大要案专项补助经费支出7.00万元,用于拨付各单位大要案专项补助经费。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支出31.30万元,主要用于综治日常工作开支。

7.市政法委拨付工作经费支出98.99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强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提升培训等工作开支。

8.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经费支出29.95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员综治通手持终端服务费及日常工作的开支。

9.未成年司法项目工作经费支出16.00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其他单位未成年人保护补助经费、未成年司法项目工作经费。

10.政法宣传与信息化经费支出1.8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强基宣传工作。

11.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支出2.11万元,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保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42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88%。与上年相比增加123.83万元,增长21.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正常开展,且较上年增加了普法强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等工作经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7.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6%。主要用于司法救助项目、扫黑除恶等方面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死亡抚恤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万元,决算为1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万元,决算为14.5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93%,完成年初预算的65.9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4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万元,决算为1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在购置公务用车时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成本,节约资金,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83万元,增长1059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4.51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32万元,增长22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经批准,我单位新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随之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近年来,重大敏感时间节点较多,我县房地产领域风险问题突出,经常到省市或其他地州开展安保维稳工作,扫黑除恶、平安建设、普法强基等工作涉及下乡,为满足各部门工作需要,保障日常工作开展,我单位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综治维稳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4万元,比上年减少18.50万元,下降30.91%,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公用经费暂未审批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52.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87万元,固定资产103.5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8项,账面原值12.8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9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55301111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决算公开表2024101609333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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