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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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总工会是本县乡(镇)工会和企业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县委各时期中心任务和上级工会的工作任务,确定县总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2. 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贯彻执行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3. 组织涉及有关职工重大利益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
4. 指导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对各级工会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研究制定全县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
6. 协助县政府做好本县全国、省级、市级和县级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7. 负责工会资产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研究、制定管理工会事业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县工会事业发 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8.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落实制度,党的建设及自身建设持续增强
一是制定《嵩明县总工会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嵩明县总工会202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主体责任清单》等,做到党建、党风廉政责任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全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党风廉政工作5次,领导干部带头讲专题党课4次,党员交流发言20人次,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1次,“学习身边榜样情况”活动2次;开展“三会一课”19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三是严格落实县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每季度分析研判1次意识形态工作。四是高度关注网络信息安全,设专职网络评论员1人、网络信息发送员1名,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严审慎发”的要求,对发生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及时回应。五是完成各类信息宣传70余篇,微信平台发送、转发各类信息193条,及时将工会工作信息传到广大职工,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及时传递正能量。六是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9次,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七是完成巡察整改,加强自身建设。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3月1日至4月9日对县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工作,并向县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发现的五个方面34个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县总工会党组及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有力整改措施,按时向党内、社会进行了通报和公开,修订和新建制度9项,教育提醒9人。截至2023年11月底,已全部完成问题整改。
2. 创新方式,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取得新成效
一是开展党的二十大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宣讲活动20余场次,组织3支队伍参加市级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竞赛;开展“宣传二十大文化进万家”活动7场次,发放春节福袋3600余份。二是组织“劳模工匠进校园”“劳模工匠进企业”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活动5场次,线上线下参与师生2万余人次,积极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三是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组织推荐1名企业管理者和3名产业工人作为市级劳模表彰人选;组织全县57名劳模参加体检并召开座谈会,全国人大代表、省级劳模、县总工会兼职副主席蒲长文宣讲了两会精神,劳模代表张海燕、诸红忠分享了先进事迹。四是组织5个节目参加全市工会系统2023年昆明市职工文艺汇演,2个节目获三等奖,3个节目获优秀奖。五是在“五·一”节期间联合推出“致敬劳动者”系列报道10期,宣传先进典型,弘扬“劳动精神”。六是联合县文联举办“美在嵩明 美在劳动”嵩明县职工书画摄影展,收集美术作品80余幅,书法作品100余幅,摄影作品400余幅,对优秀作品进行了展出,积极倡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引导全县广大职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3. 加大投入,工会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是组织召开嵩明县工会第十一届八次全委会会议,按程序补选委员2名、常委2名、副主席1名;合理分配3名社工到镇(街道)、园区,组织开展2023年元宵节“浓情元宵凝心聚力”主题活动,加强全县社工队伍建设。二是以新就业群体建会入会为重点,新建两新组织工会6家,新增会员236人;组织新业态劳动者240人参加健康体检。三是开展全县基层工会干部培训3期共260余人次,其中:组织48名基层工会干部到厦门大学培训1期、组织120名基层工会干部开展工会业务素质提升暨产改业务培训培训1期。四是投入资金60.00万元,建设工会服务站点。建设提升职工书屋3个、职工心灵驿站1个。全总启动“工会服务站点双15工程”以后,县总工会高度重视,闻令而动,高速高效推进工会驿站建设,按照驿站“有没有、好不好、职工群众来不来”的要求,结合各行各业户外劳动者的特点及分布,采取联建、共建模式,新建工会驿站6个,率先超额完成上级下达5个的目标任务数,完成原有12个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设施设备更新完善。在全市工会驿站星级评定中,获五星级工会驿站2个,四星级工会驿站2个,三星级工会驿站2个。完成嵩阳街道职工之家建设,申报牛栏江镇职工之家建设项目1个,争取资金30.00万元。
4. 用心服务,职工普惠服务工作跃上新水平
一是节日送温暖、夏送清凉慰问职工2345人次共90.70万元;组织100余名职工参加疗休养;完成第十九期职工医疗互助任务,参互总人数14484人,比第十八期增加1714人,职工医疗互助补助1459人次,补助金额125.59万元,其中:单次报销最高补助金额5.65万元;完成“金秋助学”补助24人13.76万元、“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32户510.00万元;完成云南伊利乳业有限公司1名相对困难职工建档,全方位帮扶困难职工。二是广泛开展职工普惠活动。联合开展“春风送岗”活动,提供就业岗位285个;投入资金7.00万元,联合开展“践行消费助农 助力乡村振兴”职工普惠活动、嵩明县“城内一元打车活动”“城际预约拼车6.5折活动”、“送岗送法”普惠活动。在国庆节、中秋节前夕,投入资金6.00万元举办了以“喜迎双节 普惠职工 助企发展 乡村振兴”为主题的“轻嵩惠”职工普惠活动,组织职工参与答题,领取消费券,使职工在得实惠的同时丰富了知识、加深了对工会的了解,扩大了工会影响力。三是开展2023年“六一”儿童节关爱慰问困难家庭儿童活动,关心关爱85名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投入资金9.35万元,联合开办嵩明县2023年“会暖春芽”暑期托管班7个班,服务3—12岁职工子女423人,深受职工群众欢迎;开展嵩明县2023年“会聚良缘”交友活动1期,全县130名单身青年职工参与,积极解决企业年轻单身职工交友难、婚恋难等实际问题,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四是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开展了2023年嵩明县全民健身系列活动,800余名职工热情参与徒步穿越、气排球竞赛,在广大职工中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五是创新服务方式,开展面对面“三送”服务,打造暖企惠工“亲工圈”。深入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一线,与企业职工面对面沟通交流,开展暖企惠工送清凉、送法进企业、送安全宣讲“三送”服务,做到职工有所呼、工会有所应,企业有所忧、工会有所为,努力打造县级工会“亲工圈”,受到广大职工和企业的热烈欢迎,得到工人日报客户端、昆明信息港、昆明市工会等多家媒体的报道。
5. 聚焦重点,劳动技能竞赛、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取得新成果
一是聚焦“8+N”产业链,联合开展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嵩明县2023年“五个嵩明”建设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嵩明县2023年“72行大练兵·360行出状元”劳动技能竞赛活动,组织汽车驾驶员、环卫职工、园绿技能竞赛、市级花卉劳动竞赛、规上企业劳动竞赛等10余场次,涵盖20余个工种,参与职工1万余人次。二是依托云南工商学院,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5.00万元,完成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子商务师职工职业技能取证培训500人,不断提高职工技能技术水平。三是联合开展2023年“安康杯”技术技能竞赛,全县90%以上企业参加竞赛活动,燃气企业、危化品企业100%参与,参赛企业49家、班组216个、职工3841人。四是组织企业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答题、在线学习;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生产领域安全检查,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3期,助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
6. 以点带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取得新实效
一是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推进产改落实,召开产改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1次,产改工作调度暨推进会议4次,组织产改成员单位到厦门大学参加产改专题培训1期;组织全国劳模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邀请企业一线职工代表参加,加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二是践行一线工作法,分四个调研组,深入镇(街道)、园区、重点服务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和督导,召开产改现场会8场次,现场指导9家企业、1家高校加快推进产改工作,面对面解决企业招工难、职工服务阵地薄弱,产业工人交友难、技能培训不足等现实问题。三是依托镇(街道)、园区、高校、企业工会,广泛开展电工、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中式面点、美容美发、特色小吃、计算机网络培训等多个工种技能培训,培训产业工人(含农民工)超过500人次,不断提升产业工人技能水平。四是践行典型引路法,补助资金11.30万元,建成康师傅(昆明)饮品有限公司、嵩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云南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昆明)有限公司、云南工商学院等5家市级产改示范点和昆明云深物业等县级产改示范点,通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县产改工作走深走实。
7. 强化维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取得新进展
一是加强与县人民法院、县人社局等单位的联系对接,积极发挥“法院+工会”劳资纠纷调解作用,帮助17名职工协调薪资共计4.35万元,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参加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4次,参与分析研判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及防控措施。二是到企业、挂钩社区开展“法律下基层”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服务职工群众500余人次。三是扎实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与两书工作,全县建立工会组织的333家企业中共有277家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占建会企业数的83%;签订合同文本183份,覆盖企业277家,覆盖职工12397人;全年下发《工会维权意见书》28例,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组建劳动领域信息员20余名,实现镇(街道)、园区、重点企业全覆盖;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临时救助困难农民工5人,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
8. 加强监管,工会经审和财务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组织全县基层工会财务干部90余人开展业务培训1期,持续提高工会财务干部业务水平;认真落实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收回违规发放津补贴0.48万元。二是集中开展工会经审和财务监督检查指导工作5次,组织中介审计公司对64家服务单位进行审计。三是组织召开审计基层工会2022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发现问题反馈会,组织各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9. 贴心服务,女职工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组织全县50名女职工开展“烘”出甜蜜“焙”感幸福“三八节”主题活动,以实际行动关心女职工。二是组织开展了2023年“惠健康”——关爱女职工 工会在行动“两癌”筛查活动,为本县35岁以上的困难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女性护工护理员、女性家政服务员、女性环卫工共55人开展免费“两癌”筛查,切实维护女职工身体健康。三是开展女职工权益保障检查1次,补助资金1.00万元建成市级“母婴空间”2个,竭诚服务全县女职工。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组织宣传部、法律维权部。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嵩明县总工会。
纳入嵩明县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总工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总工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8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22.36万元,下降59.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2.36万元,下降59.8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是年中人员调出及财政经费紧张未拨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会经费。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总工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8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14万元,占总支出的99.81%;项目支出0.54万元,占总支出的0.1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22.36万元,下降59.8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9.39万元,下降59.70%;项目支出减少2.97万元,下降84.6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是年中人员调出及财政经费紧张未拨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会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3.1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9.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5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0.54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总工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22.36万元,下降59.82%,主要原因2023年年中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及财政资金紧张,压缩项目经费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5.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9%。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195.99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100%。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6%。主要用于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的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20.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主要用于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的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2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主要用于2023年度在职在编人员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总工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均为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总工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4万元,比上年减少247.22万元,下降91.10%,主要原因分析是年中人员调出及财政经费紧张未拨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会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45万元、水费0.48万元、电费0.48万元、邮电费0.39万元、差旅费1.76万元、培训费0.33万元、福利费2.43万元、其他交通费11.82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嵩明县总工会资产总额0.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46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总工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5001111
嵩明县总工会 20241017030858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