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1801000
嵩明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财政局是嵩明县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之一,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政策,宣传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搞好增收节支,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建设公共财政,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积极培育优质税源,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增长点。
2.全面激发市场活力,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
4.持续加强财政日常监管,重点对涉农资金、污染防治、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和全县重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及管理进行严格检查,注重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5.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确保不发生债务逾期风险。
6.组织好2023年各项会计类考试。
7.继续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
8.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从源头上遏制各类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综合科、农业科、产业发展科、会计科、经建科、社保科、国库科、债务管理监督科、金融办综合科等13个职能科室。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嵩明县财政局机关;
2.嵩明县嵩阳财政所;
3.嵩明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4.嵩明县国库支付中心;
5.嵩明县国资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嵩明县财政局机关;
2.嵩明县嵩阳财政所。
纳入嵩明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嵩明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嵩明县国库支付中心、嵩明县国资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财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财政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嵩明县财政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财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80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3.50万元,占总收入的94.5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8.34万元,占总收入的5.4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5.40万元,下降4.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31万元,增长1.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02.71万元,下降51.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严格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缩减一切非必要支出,且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财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80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5.68万元,占总支出的81.34%;项目支出336.16万元,占总支出的18.6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19万元,下降1.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5.28万元,下降9.02%;项目支出增加125.09万元,增长59.2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缩减一切非必要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5.6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0.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6.1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专项资金,支出17.46万元,主要是是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提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效益,优化配置预算单位财政支出。
2.会计职称考试专项资金,支出19.88万元,主要是圆满完成202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
3.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广实施补助资金,支出5.04万元,主要是顺利推进我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实现预算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
4.国有企业党工委2023年党建工作经费,支出2.57万元,主要是促进县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开展国企党建各项培训及党教片拍摄等。
5.财政信息系统建设等经费,支出67.32万元,主要是确保全县财务报告、预决算公开委托业务以及各项软件系统运维等业务正常开展。
6.部门建设工作经费,支出98.34万元,主要是保障财政部门建设,提高财政服务水平。
7.2023年税收管理经费,支出125.55万元,主要是确保全县收入目标的完成,用于开展组织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3.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4%。与上年相比增加27.31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都有所增加,使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以及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以及会计考试、绩效评价、各项系统运维经费等项目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3%。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失业保险单位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9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4万元,决算为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0.9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38%,完成年初预算的3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4万元,决算为0.1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62%,完成年初预算的54.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4万元,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1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部门持续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24.82%。其中:下降24.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下降34.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持续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参加会议、人员招聘考察等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赴嵩明县调研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政策执行情况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16万元,比上年增加2.70万元,增长3.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部门在职人员有所增加,使得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业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嵩明县财政局资产总额364.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1.07万元,固定资产133.3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5.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0项,账面原值39.9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49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财政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5.社会保障:一般认为,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等内容。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部分。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1801111
嵩明县财政局2023年公开表20241021103545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