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410-90990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16 11:50
名 称: 嵩明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水务,部门,决算

嵩明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6 11:50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3201000

嵩明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水行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及大型灌区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水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2、组织拟定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县域内江河综合治理规划,指导协调流域有关专业规划编制,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3、组织拟定全县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制度及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及综合防治。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4、指导节约用水规划、计划、编制及节约用水方案拟订。组织编制并负责报审水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组织重点水工程建设项目的上报和审批、建设,负责全县供水管理及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5、对水利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并实施监督检查。

6、指导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的规划建设及灌区的运行管理;负责对嵩明灌区建设和改革的监督管理;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相关业务工作。

7、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全县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处理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指导各镇(街道)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

8、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9、负责做好全县水务系统人才建设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好河长制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履职担当。坚持一河一策治水原则,2023年扩大一河一策编制范围,对挂联县级河长的河渠、水库组织联系部门编制治理方案。二是深化“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夜间巡查。三是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全员清河”专项行动。

2、抓好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嵩明县海绵城市建设任务,根据《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 2023 年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核定嵩明县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开工面积不低于 0.26平方公里

3、抓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一是开展维修养护,保障项目正常运行。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整合有限资金最大限度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二是开展水质检测,牢牢守住供水底线。严格督促各供水主体做好日常供水消毒、水池清洗等工作,开展水质检测,检测覆盖全县供水工程。

4、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一是全力做好抗旱服务工作。强化水库调度,有效处理人饮、灌溉及工业用水的关系,把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农村饮水放在首位;大力提倡和宣传节约用水,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限时限量供水;二是抓好防汛减灾工作。为了有效应对防汛,修订完善预案;成立防汛抢险队伍,储备抢险物资,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5、强化嵩明地下水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切实加强地下水资源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地下水无序开采,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开发利用着力构建地下水长效管理机制。一是结合嵩明县实际制定相应的取水规划进行治理,通过划片治理完善地下水管理机制,规范地下取水程序,依法开展地下水取水审批工作。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为地下水管理保护保驾护航。

6、抓好节约用水工作。2023年下达计划管理非居民用水单位182户,下达用水计划指标989.7466万立方米。下半年新增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3家非居民用水单位纳入计划用水管理,新增计划用水指标131.13万立方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后扶办、海绵办、河长办、工程运行管理科、资产财务科、规划建设科、安监科、水政监察大队、节水办

所属单位5,分别是:

1.嵩明县水务局(局机关);

2.嵩明灌区管理局

3.大石头水库管理所

4.上游水库管理所

5.八家村水库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嵩明县水务局。

纳入嵩明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中嵩明灌区管理局大石头水库管理所上游水库管理所八家村水库管理所不单独核算。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0人,退休48

年末其他人员1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原因是其中3辆为下属事业单位车辆,不占嵩明县水务局(局机关)编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水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嵩明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464.17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4.17万,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64.98万元,下降43.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64.98万元,下降43.70%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国家减少了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同时财政资金紧缺,项目资金支付力度不够。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水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464.17万。其中:基本支出1731.91万,占总支出的38.80%;项目支出2732.26万,占总支出的61.20%;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64.98万元,下降43.7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3.84万元,增长3.83%;项目支出减少3528.81万元,下降56.36%;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分析为基本支出的增加63.84万元,是人员正常调入及正常增资;项目支出减少3528.81万元,是国家减少了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同时财政资金紧缺,项目资金支付力度不够。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1.91万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54.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3,人均支出19.70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7,人均支出0.9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32.26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节约用水经费24.06万元、农村供水保障427.53万元、6件小型水库及八家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309.41万元、2022年水利安全保障110.00万元、水库安全运行项目178.28万元、牛栏江水环境治理379.56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143.00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1160.4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8.87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05%。与上年相比减少2086.98万元,下降37.16%,主要原因国家减少了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同时财政资金紧缺,项目资金支付力度不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0.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47.75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57.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64万元,死亡抚恤支出55.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8.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1.2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5.3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94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146.1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53.77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892.33万元;项目支出1796.9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万元,水利工程建设491.80万元,水土保持50.60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01.34万元,防汛116.40万元,抗旱6.00万元,农村水利160.00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505.51万元,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109.04万元,农村供水236.77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8.5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6.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50万,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增加0.00,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36万比上年增加1.13万,增长1.48%,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费用正常范围内的小幅度变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嵩明县水务局资产总额43756.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77.02万元,固定资产130.7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836.95万元,无形资产144.4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20766.96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67.00,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今年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了折旧/摊销,以净值入账。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政府采购:Government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3201111

嵩明县水务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格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