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1001000
嵩明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全县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人口、农业、经济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调查工作。
4.搜集、整理、出版、公布本县的基本统计资料。
5.做好全县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从业资格培训工作。
6.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数据库体系;做好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的保管、调用和移交工作;保守国家和私人秘密。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调查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嵩明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摸底调查、业务指导、试点、普查区划分、两员选聘培训等普查前期工作,确保经普时点按时开展入户登记。
二是完成住户调查、劳动力抽样调查的试点、普查区划分、两员选聘培训、入户登记等相关工作。
三是深化全县县域经济发展状况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工作,综合整理县域经济发展各项统计数据等工作。
四是加强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贸易、服务业等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工业、能源、贸易、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指导工业、能源、贸易、服务业等统计业务培训。
五是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企业等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投资、房地产、保障性住房、建筑业、科技、文化产业统计等统计调查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指导投资、房地产、保障性住房、建筑业、科技、文化产业等统计业务培训。
六是规范农业统计调查和农民生活经济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农林牧渔业综合统计、农产品价格及指数调查、乡(村)社会经济调查统计(卡片)等统计调查数据;指导农业农村统计业务培训。
七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经济统计科、社会统计科、县域经济综合统计科、统计执法监督科和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为:
1.嵩明县统计局(机关);
2.嵩明县地方统计调查队;
3.嵩明县农村经济调查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即嵩明县统计局。
纳入嵩明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嵩明县地方统计调查队、农村经济调查队预算均未单独申报而是并入嵩明县统计局统一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统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8表、公开09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3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9.93万元,占总收入的98.5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60万元,占总收入的1.4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8.99万元,增长19.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1.39万元,增长18.1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6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上年6月新招录2名事业人员、上年年10月调入2名行政人员,2023年为经济普查年度普查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5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28万元,占总支出的81.75%;项目支出100.49万元,占总支出的18.2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0.23万元,增长22.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95万元,增长6.37%;项目支出增加73.28万元,增长269.3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上年6月新招录2名事业人员、上年10月调入2名行政人员,2023年为经济普查年度普查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0.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8.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4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包括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25.61万元、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专项经费支出11.23万元、政府采购第七次人口普查相关统计资料、《统计年鉴》和统计汇编资料、《统计月(季)报》小册子印刷经费7.60万元、2023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专项资金和脱贫县农村住户监测经费支出0.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2%。与上年相比增加92.63万元,增长20.5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上年6月新招录2名事业人员、上年10月调入2名行政人员,2023年为经济普查年度普查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3.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5%。主要用于我单位上年6月新招录2名事业人员、上年10月调入2名行政人员和2023年为经济普查年度普查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农林水方面统计监测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3万元,决算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3万元,决算为0.0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0.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3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3万元,决算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和压缩公务接待的人次及标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6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66.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和压缩公务接待的人次及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秋冬播春播作物统计调查和数据质量核查及专项治理行动交叉检查,产生的接待批次为1批,接待人次为1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0.07万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8万元,比上年减少2.04万元,下降8.39%,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交通补贴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嵩明县统计局资产总额45.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99万元,固定资产3.8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5项,账面原值30.3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统计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1001111
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格(部门决算部分)-嵩明县统计局20241014103352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