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嵩阳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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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嵩阳财政所2023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2023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本级政府预算资金监管,包括本级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非税收征管、农村合作医疗基层征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征管、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2. 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县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县级年度财政预算,监督县级预算资金使用,编制财政预算。
3. 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4. 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5. 协助县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6. 负责对全县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7. 负责农民负担监督。
8.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政制度,监督全县预算资金运作。
9. 认真完成县党委、县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深化财政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是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实施乡财县管管理体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及工资统发管理工作;二是继续巩固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零户统管”会计工作;三是继续搞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四是做好津补贴规范工作;五是加强街道财政供养人员基础信息管理。
2. 加强财政监管力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推行收缴分离办法,从票据管理入手,加强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财政资金的跟踪检查,建立了专项资金(扶贫资金、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等)跟踪检查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三是提高财务水平,加强会计管理,配合县局对财会人员进行《会计证》、《会计信息化》培训,使财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财会知识进一步提高。
3. 认真落实惠农补贴政策。积极做好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等各项惠农工作。
4. 继续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配合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搞好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培训工作。
5. 财政所严格执行预算,“三保”落实到位。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将“三保”落到实处。嵩阳财政所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科学测算财政收入,坚持勤俭节约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紧密结合,严控财政供养人员、严禁违规津补贴发放,细化人员定额标准,以年初为依据,突出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原则和先后顺序,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严禁“三保”支出赤字预算,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控制在财政预算的大盘子内。
二是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三保”腾出财力空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为“三保”支出腾出有限的财力空间。
三是整合财政资金,提高“三保”成效。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对嵩阳财政所财政专户资金实时监控,整合和收回沉淀的财政存量资金,扩大民生政策支出需求,健全“三保”支出保障长效机制。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1个内设机构,包括:嵩明县嵩阳财政所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嵩明县嵩阳财政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嵩明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嵩阳财政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3年嵩明县嵩阳财政所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023年嵩明县嵩阳财政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023年嵩明县嵩阳财政所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嵩阳财政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59.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4.90万元,下降61.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4.90万元,下降61.64%;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嵩阳财政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5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4.90万元,下降61.6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9.90万元,下降50.36%;项目支出减少35.00万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减少了人员经费,2023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嵩阳财政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0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嵩阳财政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嵩阳财政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4.90万元,下降61.64%,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减少了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主要用于保证嵩阳财政所的正常运转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主要用于保证嵩阳财政所的正常运转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保障。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0.00%,完成年初预算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0.00%,完成年初预算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0.00%,完成年初预算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0.00%,完成年初预算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嵩阳财政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嵩阳财政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5.20万元,下降100.00%,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出,人员运行经费减少。嵩明县嵩阳财政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嵩明县嵩阳财政所资产总额9.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6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嵩阳财政所属于二级单位固定资产合并在嵩阳街道,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合并嵩阳街道一并公开。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嵩阳财政所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1800201111
嵩明县嵩阳财政所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