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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409-906104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9-25 14:47
名 称: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2024年度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2024年度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5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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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第五条“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2024年度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变更1项。因机构改革,原明确为县城市管理局作为承办单位的事项,变更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承办单位。

二、决策时间调整1项。因前置程序待上级批复,拟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的《嵩明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决策时间由20242季度调整至20244季度。

三、调出目录事项1项。因市级将编制相关办法,县(市)区无需重复编制,已按要求于2024430日印发了《嵩明县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实施方案》(嵩政办通〔202420号),拟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的《嵩明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四、调入目录事项1项。因工作需要,拟将县公安局承办的《关于规范嵩明县城区域内大中型货车通行秩序的工作方案》决策事项调入目录。

各具体承办单位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附件:2024年度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202492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提交时间

1

嵩明县巡游出租汽车基价调整事宜

县交通运输局

20241季度,已完成

2

嵩明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0212035年)

综合行政执法

20244季度

3

嵩明县城乡绿化美化规划

20222031年)

县发展改革局

20244季度

4

关于规范嵩明县城区域内大中型货车

通行秩序的工作方案

县公安局

20244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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