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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411-92429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9-24 11:36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4 11:36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3301000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为嵩明县委、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供支持。主要职责为:

1.履行属地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辖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域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会同属地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监督指导辖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4.负责辖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监督辖区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5.负责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检查管辖区域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6.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相关工作。

7.负责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辖区环境污染纠纷。

8.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的生态创建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9.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授权范围内行政许可事项。

11.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环境信息发布工作。

12.配合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13.负责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4.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嵩明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嵩明分局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从思想上、作风上全面发力,深入开展作风革命和机关效能建设,始终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折不扣地推动上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1.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

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持续强化巩固、优化提升空气环境质量,以PM2.5O3协同控制为主线,科学制定2023年大气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计划,开展砖瓦行业专项执法行动、挥发性有机废气及颗粒物排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3次、现场检查企业85余家;同时,全面推进实施嵩明县涂料制造行业重点企业VOCs深度治理项目,促进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巡查曝光两头压,一张清单干到底,推进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

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统筹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推进保好水、治差水、护饮水行动,促进人水和谐持之以恒,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流域环境治理质效。一是全面落实未达标省控断面一点一策、未达整改要求地区一村一策治理方案。充分利用无人机等辅助执法设备,按照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巡查检查的原则,深入推进涉水问题排查溯源,截污+治污双管齐下,防范+管控两手齐抓,全力推动断面水质巩固提升,不定期对饮用水源地及周围地表水断面范围内的污染源、风险源开展日常巡查摸排3次、河道巡查20次,均未发现饮用水源地内存在工业企业及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违法排污、生态破坏等行为。二是深入实施水环境治理项目。截至目前,牛栏江流域崔家庄国控断面杨林河河口生态湿地工程已于2023910日全面完工;嵩明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已于2023910日全面完工;嵩明县上游水库入库河流污染生态削减工程(二期)湿地工程已全面完工。嵩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614日已通过项目竣工验收,目前正开展审计。截止目前,全县7条(5条国家级、2条省级)农村黑臭水体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持续加强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大对已建成的200余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力度,确保正常运行,制定并印发《嵩明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方案》,有效掌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情况。截止目前,全县74个行政村共有44个已经完成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9.46%,已达到嵩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目标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夯实土壤污染治理基础,指导辖区213家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申报,完成244家企业管理计划备案,全县转移联单办结581条,共无害化转移处置危险废物6143吨;医疗废物109吨。

2.不断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一是以项目实施为抓手,精准治理水环境问题。实施牛栏江流域崔家庄国控断面杨林河河口湿地工程,于715日正式进场施工,已完成工程总量的63%;督促指导嵩阳街道实施嵩明县大石头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上游水库入库污染物削减二期湿地工程,目前,项目已于831日和96日正式进场施工,皆已完成工程总量的60%以上。二是充分考虑一江八河差异性,分区分类提出治理思路和举措,加强水陆统筹,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风险防范。精心组织做好申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项目包装工作,现有4个项目进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申报库;2个项目进入省级环保资金申报库,嘉丽泽湿地项目进入国家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三是积极推进大石头水库县级饮用水源区保护划分方案的修编工作和《嵩明县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编制工作

3.严把审批关口,强化源头管控

一是坚持抓住重点与保质保量相结合,在项目推进上求突破。聚焦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下足功夫,通过实施重点项目环评清单式管理、豁免环评管理、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压缩审批时限等措施,实现环评审批轻嵩办。截至目前,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49个,项目总投资3418626.13万元,其中环保偷袭3725.01万元,环境影响率100%二是持续推进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核发工作,动态更新企业清单,建立限期整改机制,定期对整改进度进行调度督促,对排污许可有效期届满或临期排污单位提前提醒,督促其依法进行延续或注销,2022年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申报和2023年执行报告申报完成率皆达100%2023年以来,共计完成73家排污许可证审查与核发工作,包括9家首次申请、41家延续、2家重新申请、4家变更申请和17家管理级别变更为登记。截止目前,全县持证单位共173家,其中114家简化管理,59家重点管理;650家完成排污登记。

4.不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一是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始终高悬执法利剑,部署开展排污许可、百日攻坚、绿剑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交叉执法、错峰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嵩明分局扛牢环境监管主责,开展企业双随机检查及日常巡查检查230余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0起,罚款金额360余万元。督促、指导校(企)有效解决普遍存在的环境隐患问题,开展集中约谈冷库企业1次、使用燃煤锅炉企业1次、重点在线监测排污单位1次,下发告知书,杜绝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出现或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嵩明分局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标准,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兼顾执法监管与暖企服务,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规定,规范涉企罚款行为,对2023年嵩明分局作出行政处罚的55件环境违法案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结合客观实际情况对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非重点排污企业、小微企业实施减轻处罚,共计免于处罚案件5件,涉及金额130.96万元;减轻处罚6件,涉及金额115.8万元;从轻处罚案件22件,涉及处罚金额232.7万元。

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探索轻嵩办模式,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全面优化一流营商环境。坚持组织推动与领导带动相结合,在全程服务上求突破。常态化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局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以身作则,采用项目建设全过程链条式帮扶机制,通过实地踏勘指导、联合会商等方式,多次带队深入基层,现场勘探,结合项目特点,深层次解读审批手续、办理流程和时限等要点内容,明确业务骨干专人负责全县新开工项目审批上门服务和跟踪问效工作,真正做到送服务上门,让企业办事少跑路,今年以来共开展企业接待日、周三企业服务日活动9次,一对一”“企业专员、项目管家问询服务企业31次,走访服务企业48家,有效帮扶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截至目前嵩明县前三季度新开工项目审批到位率均为100%

6.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工作持续推进

一是全力以赴抓整改。加压提速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三年清零行动,精准抓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清单管理、闭环整改,着力建立健全环境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推进整改要求落地见效。二是齐心协力抓迎检。顺利完成省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迎检。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嵩明县收到来电来信投诉交办件6件、下沉督察指出3个主要方面的问题,其中4件来电来信投诉交办件已整改完成,2件来电来信投诉交办件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中;下沉督察指出问题已立行立改1个方面,剩余2个方面主要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中。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大气室、水室。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作为三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此车辆为上级部门调拨至本单位使用。车辆无超编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与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shen通过态环境监测站为三级预算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由一级预算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218.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0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0.10万元,增长0.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0.10万元,增长0.0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人员工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故数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21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0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0.10万元,增长0.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10万元,增长0.05%;项目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调增,相应经费支出增大,导致较上年相比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8.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1.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0.10万元,增长0.05%,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人员工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故数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大病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68.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0%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的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5万元,决算为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5万元,决算为4.0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5万元,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5万元,决算为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08万元,增长4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08万元,增长4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辆实有车辆运行维护费纳入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行政运行、环境监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资产总额32.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8万元,固定资产29.6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3301111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0924111158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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