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规划条件行政审批公示-SM-J2011(201)-32号地块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规划条件行政审批公示
一、公示事项
申报单位:云南瑞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SM-J2011(201)-32号地块
用地性质:07102类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0901商业用地
申报类别:规划条件变更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9月9日(七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嵩明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公告栏
公示网址:明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项目简介
该地块位于嵩阳街道黄龙大街与河滨南路交叉口东南侧,嵩明县人民医院对面。原规划条件(嵩规条件(2024)001号)依据《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版)》,住宅部分机动车位配建要求为:每100㎡地上建筑面积配1.0个车位。建设单位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昆政办〔 2024〕32号 )申请对地块规划条件中的住宅部分的机动车位配建要求进行变更。《嵩明县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SM-CD02-A-01地块(修改)》经2024年8月16日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对该地块车位配建要求进行修改。根据《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明确控规及规划条件中建筑退让等相关要求的通知》(昆自然资规通〔 2024〕46号 ),在控规修改和规划条件中表述为“按照《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规划条件变更经2024年第七次规委会审议通过。
三、规划方案指标
变更前:
用地面积:8797.6㎡,容积率:1.0<R≤3.1,建筑密度:≤28%,
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m。
住宅:每100㎡地上建筑面积配1.0个机动车车位;
商业:每100㎡地上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商业建筑面积)配0.8个机动车车位;每100㎡地上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商业建筑面积)配1个非机动车位。
变更后:
用地面积:8797.6㎡,容积率:1.0<R≤3.1,建筑密度:≤28%,
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m。
停车位配建按《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限内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67919226。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