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408-894078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8-23 17:05
名 称: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2024年度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人民政府,事项,决策,意见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2024年度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8-23 17:05
字号:[ ]

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第五条“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对《关于印发2024年度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嵩政办函〔20243号)作出调整:

一、承办单位变更1项。因机构改革,原明确为县城市管理局作为承办单位的事项,变更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承办单位。

二、决策时间调整1项。因前置程序等待上级批复,拟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的《嵩明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决策时间由20242月季度调整至20244季度。

三、调出目录事项1项。因市级将编制相关办法,县(市)区无需重复编制,且已按要求于2024430日印发了《嵩明县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实施方案》(嵩政办通〔202420号),拟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的《嵩明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四、调入目录事项1项。因工作需要,拟将县公安局承办的《关于规范嵩明县城区域内大中型货车通行秩序的工作方案》决策事项调入目录。

现将《2024年度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感谢公众给予的关心和支持。

征求时间:2024823日至829

反馈途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smxrmzfbgs@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刘阳阳,67911155

附件:2024年度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征求意见稿)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823

2024年度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调整后)(征求意见稿)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拟提交决策时间

1

嵩明县巡游出租汽车基价调整事宜

县交通运输局

20241季度已完成

2

嵩明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021—2035年)

综合行政

执法

20244季度

3

嵩明县城乡绿化美化规划

2022-2031年)

县发展改革局

20244季度

4

关于规范嵩明县城区域内大中型

货车通行秩序的工作方案

县公安局

20244季度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