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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408-890774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8-13 14:38
名 称: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云南省某花卉有限公司“1·03”事故被处罚企业》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处罚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云南省某花卉有限公司“1·03”事故被处罚企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3 14:38
字号:[ ]

关于对《云南省某花卉有限公司“1·03”事故被处罚企业》的公示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四条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之规定,现将云南省花卉有限公司“1·03”事故被处罚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813819日)。如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馈意见。

监督电话:昆明市嵩明县应急管理局

                   0871-67925735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单

被处罚企业

云南某花卉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

蔡易宏黄凯

时间:

202405

执法部门名称: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主要文书:

(嵩)应急罚〔20244

违法事项:

2024年1月3日,云南某花卉有限公司大棚地内发生一起人员死亡事故,后经调查,该公司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不到位,未全面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依据及结果: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处人民币310000元(叁拾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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