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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407-887640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7-31 15:51
名 称: 嵩明县中小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实施方案(试行)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中小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4-07-3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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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索、走出嵩明县拔尖人才培养路径,构建教师指导团队,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争取获得更好成绩。根据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条例》《嵩明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根据嵩明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学科能力的提高,促进学科知识的传承和交流。

二、竞赛目的

学有余力,有兴趣的中小学生普及学科知识,激发中小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和积极性,为中小学生提供相互交流和学习的机会;促进学校教学改革;通过竞赛和相关活动培养和选拔优秀学生,为参加省级学科竞赛选拔参赛选手。

三、竞赛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县教育体育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长:李秋彦 县政协副主席,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郭红利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

员:由县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全体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由顾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

四、竞赛内容及形式

(一)竞赛内容以学科内容为核心,科目设置为:小学数学、科学。初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

(二)竞赛分为个人竞赛和团队竞赛两个部分。个人竞赛主要测试学生个人掌握学科知识的水平,团队竞赛则强调团队合作和创新能力。

(三)竞赛活动采用多种形式,如笔试、实际操作、团队合作等,注重学生在实际操作中应用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竞赛设置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个人竞赛和团队竞赛分别进行。

五、活动流程安排

(一)初选阶段

1.初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每个学科推选出学有余力的学生参加;

2.初选形式可以以笔试、实际操作或日常考察的形式进行,着重考察学生的学科知识水平、实际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初选需在3月份分为多个学科同时进行,安排专业教师利用课后服务进行指导,每个学科选拔出优秀学生参加复赛。

(二)复赛阶段

1.复赛在直属学校、中心学校范围内进行,每个学科的优秀学生参加复赛,参加复赛的学生人数由复赛组织学校自行确定;

2.复赛形式为笔试和实际操作,重点测试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复赛设置多个实验室和竞技场,在4月中旬前每个学科分别或同时进行。每个学科选拔出优秀学生参加决赛。

(三)决赛阶段

1.决赛阶段在县级范围内进行,由各学校每学科推选复赛学生的30%参加决赛,且各学校每学科参加决赛学生不得少于10人;

2.决赛分为个人竞赛和团队竞赛两个部分;

3.个人竞赛形式为笔试,团队竞赛形式为实际操作和团队合作;

4.决赛在4月下旬。

六、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嵩明县教育体育局。

承办单位:嵩明县各级各类学校。

七、参与对象

嵩明县中小学生。

八、奖项设置

(一)优秀组织奖

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县直学校、中心学校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奖牌。

优秀指导老师奖

对认真指导学生、按时组织参加县级决赛和学生取得优异成绩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

)学生奖项

1.个人奖项。县级决赛活动对各县直学校、中心学校报送至县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的优秀学生,1:2:3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剩余40%的参赛选手获得鼓励奖。

2.团队奖项。团队竞赛设置最佳团队奖和最佳创意奖。

九、其他事项

(一)各学段各学科竞赛实施细则由相应学科核心团队制定,并在县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二)本活动主办单位享有对参与作品展示、传播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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