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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407-886001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7-24 10:55
名 称: 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嵩卫医公〔2024〕 36号
文号: 关键字: 注销,医疗机构,公示

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嵩卫医公〔2024〕 36号

发布时间:2024-07-24 10:55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现对嵩明暖阳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

注销医疗机构名称:嵩明暖阳医院

单位地址:嵩阳镇龙源花园嵩四公路旁

记号:MA6Q5CNJ-353012719A1002

申请注销理由:医疗机构不再开展执业活动

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24日至2024年7月30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昆明市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反映。监督电话: 0871-67910061,0871-67911441

  箱:smwsyz@163.com

公示期满无异议,即注销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注销之日起,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宣布作废,该医疗机构不得再从事任何诊疗活动,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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