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嵩卫医公〔2024〕 36号
发布时间:2024-07-24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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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现对嵩明暖阳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
注销医疗机构名称:嵩明暖阳医院
单位地址:嵩阳镇龙源花园嵩四公路旁
登记号:MA6Q5CNJ-353012719A1002
申请注销理由:医疗机构不再开展执业活动
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昆明市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反映。监督电话: 0871-67910061,0871-67911441
邮 箱:smwsyz@163.com。
公示期满无异议,即注销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注销之日起,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宣布作废,该医疗机构不得再从事任何诊疗活动,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