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嵩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袁*东代表:
您在嵩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嵩明县目前共有77个村(社区)卫生室,除74个农村地区村(居)委会(社区)卫生室原已设置外,嵩阳街道的嵩阳社区、杨林街道的文苑社区、西湖海社区均已设置了社区卫生室。目前,全县还有人口规模较大兰茂社区、龙泉社区未设置卫生室。
为保障群众就医的便利性,支持在人口规模较大的社区均设置卫生室,因我县各镇(街道)卫生院均未加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牌,所以下辖机构名称均统一为卫生室。
根据2020年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卫生室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的规定,要加强村(社区)卫生室房屋产权管理,建成的村(社区)卫生室房屋产权统一归村集体所有,村(居)委会负责辖区村(社区)卫生室所需硬件设施的配套改善(房屋、办公设备、水、电、网络等);保障村(社区)卫生室的日常运营,镇(街道)、村(居)委会每年给予村(社区)卫生室的运营经费补助,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村(社区)卫生室收取房租、水电等费用,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名义向村(社区)卫生室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
为便于统一集中管理及体现村(社区)卫生室的公益性,不建议引入第三方合作模式建设村(社区)卫生室。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严格按照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卫生室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昆卫〔2019〕78号)及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卫生室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完善功能,填平补齐,充实内涵”的原则,以村(社区)卫生室内涵建设为重点,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能力,强化管理指导,改善设备实施条件,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恳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县卫生健康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生命至上、健康至上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群众对就医便利性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芸6792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