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李*美、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农合缴费的建议》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缴费增长的原因
自2013年1月起,新农合与城乡医保两险合并,合并后险种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缴费标准基本全国统一,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全国大部分地区缴费每人每年380元,较少地区缴费高于每人每年380元。
2023年7月27日,《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明确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80元,中央财政继续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省份分别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省份分别按照一定比例补助。
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滇中新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2024年度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参保人群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
针对从10元到380元的缴费增长,医保筹资标准上涨的背后,是医保服务水平更大幅度的提高。
1.纳入新药,医疗保障持续“扩围”。
2003年“新农合”建立初期仅300余种药品能报销,如今3088种药品进医保;不少肿瘤、罕见病实现医保用药“零突破”,分别达到74种、80余种……近年来,更多患者能够买得到药、吃得起药。
目前,我国医保药品目录内包含的药品已覆盖公立医疗机构用药金额90%以上的品种。仅2023年协议期内谈判药叠加降价和医保报销,已为患者减负超2000亿元。
2.减轻自付,医保报销比例“水涨船高”。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最新发布的《2022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总诊疗84.2亿人次,平均每人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6次,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入院2.47亿人次,次均住院费用10860.6元。
2003年“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普遍为30%至40%,群众自付比例较高,就医负担重。目前,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基本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60%。
近年来,不断完善门诊保障措施、增强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功能、合理提高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等举措落地,进一步减轻群众自付负担。普通居民在县域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等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50%;在县域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就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25%,年度支付限额400元。如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从无到有,持续优化,已为约1.8亿城乡居民“两病”患者减轻用药负担799亿元。2023年,嵩明县共计4386人次在6家乡镇卫生院享受到门诊“两病”免费用药待遇,共计保障费用11.2438万元。
为了支撑医保服务能力提升,国家在对居民个人每年参保缴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同时,财政对居民参保的补助同步上调。2003年至2023年,国家财政对居民参保的补助从不低于10元/人增长到不低于640元/人,对于低保户等困难人员,财政会给予全额或部分补助。
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总额3497亿元,财政为居民缴费补助6977.59亿元。居民医保基金全年支出10423亿元,远高于居民个人缴费总金额。作为居民医保的重要补充,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共同搭建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池,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二)嵩明县村卫生室工作开展情况
为保障参保人在村卫生室刷卡享受医保待遇,2018年嵩明县新增蓝牙读卡器73台,村卫室可以通过手机“村医通”进行普通门诊报销医保费用。因操作麻烦,信号不畅等原因,村医通工作并未持续开展。2021年医保新系统上线后,嵩明县村卫室已在国家医保平台进行了贯标,原来的村医通过接口方式连接到云南省医保服务平台,可以继续开展普通门诊报销服务。
几年来,村卫室门诊报销一直在推广,但成效不明显。除了政策原因,村医的利益得不到保证外,操作麻烦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2021年开展综合服务终端试点,嵩明县上报的试点村卫生室分别是:嵩明县杨桥街道办事处杨桥村委会卫生所、嵩明县嵩阳街道西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卫生所、嵩明县嵩阳街道东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卫生所。综合服务终端的推广运用将带来较大的便利化。
近年来,省市各级对“村医通”工作进行了多次调研,不断在探索和推进村医通普通门诊工作,村医通工作会逐步得到加强,存在的问题将会逐步解决。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县医保局将持续探索如何高效推进村医通普通门诊工作,让老百姓应享尽享。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1.继续将收集来的民情民意向上级部门反馈;
2.及时执行上级医保政策,让老百姓应享尽享。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杨*雯 0871-67920082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