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嵩明县5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网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7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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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嵩明县5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污防水源〔2022〕14号),嵩明县人民政府组织展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0年修订)》及《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污防水源〔2022〕14号)相关要求,现将《昆明市嵩明县5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详见附件)向 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8月17日,共30天。如对上述划分方案有异议,请书面意见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附件: 昆明市嵩明县5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监督举报业务电话:0871-67911933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