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嵩明县委员会十届四次会议 第79号提案的答复
代永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嵩明县高度重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全县会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备案,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每年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财会监督检查,扎实推进财会监督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工作机制持续优化、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报考7873人,考试合格2247人,合格率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截止2024年5月,全县纳入财政一体化预算管理单位127家,纳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备案动态监管财务人员277人。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建议一:强化预算监督,规范收支管理。财政部门根据预算编制制度,将各单位收支的财务事项执行情况纳入预算监管范围,严格按进度、按项目进行收支监管,确保“收支两条线”的制度全面执行到位。
办理情况:2024年以来,县财政局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全县127家预算单位预算指标的批复、分解、下达、生成、调整、调剂、执行和结转结余全过程记录,实现预算指标管理全流程“顺向可控、逆向可溯”。严格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依托预算管理系统加强资金支付动态监控,实现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全过程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建议二: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各单位内部财经管理制度。加大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经管理制度拟定、执行等情况的监督,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规范报销流转程序,明确细化审批权限,完善重大资金使用研究决策等制度,确保各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并符合相关规定。
办理情况:印发《嵩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工作的通知》(嵩财会〔2023〕4号),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会监督制度、内部合同管理制度、集体决策机制、风险评估机制等,并于每年3月至6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开展、执行情况及各项管理制度收集存档备查。嵩明县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于今年6月完成。
建议三:强化财经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开展财经法规、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切实提高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能力,增强财务人员财经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办理情况: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对象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截止2024年5月,我县共有3963名会计人员参加信息采集;2023年度视同完成继续教育1577人,个人登记审核通过284人。二是开展全县各预算单位财会人员综合业务提升培训。2023年9月10日至16日举办财政系统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2023年12月13日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全县村(社区)会计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培训;2024年3月19日召开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财经纪律教育暨综合业务培训会,全县127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近300人参加培训。
建议四:加强财经纪律监督,抓好源头预防。财政部门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沟通,及时指导单位抓好整改。
办理情况:一是结合清廉云南建设,自2023年4月起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2次对全县127家预算单位进行全面实地检查,覆盖率达100%,向县纪委党风室反馈问题12个。二是加强行业联动开展财会监督,积极配合提供被十三届县委巡察的单位的财政资金拨付使用材料。2023年组织对“无公函接待”、“小金库”问题专项检查,参加交叉检查五华区预算单位3家,县内组织核查5家单位。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管和指导,特别是对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深入查找单位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抓好源头预防;二是将清源行动融入到财政日常工作中,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拓宽发现问题线索的渠道,综合利用县纪委县监委案件查办、县审计局审计发现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切实提高部门、辖区财政管理水平,维护良好财经秩序。
感谢您对财政局会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
联系电话:0871-67921563
嵩明县财政局
2024年7 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