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嵩明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嵩明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03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公布 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相关要求,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就《嵩明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7月29日下午14:00(星期一)举行。二、听证地点
听证会拟定在嵩明县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内容
对《嵩明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下午17:00前。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请登录嵩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kmsm.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信函报名请函寄至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自然资源局401室(邮政编码:6517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传真报名请填写《听证会报名表》,传真至0871—67921253;网上报名请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3386268703@qq.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附:听证会报名表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秀嵩街66号嵩明县自然资源局401室
邮编:651700 联系人:金付秋
联系电话:0871—67912446
传真:0871—67921253
电子邮箱:3386268703@qq.com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6日
附件:
听证会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职业 | 年龄 |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通信地址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座机 | ||||||||
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是/否) | 所属机关 | |||||||||
报名 参会 主要 理由 | ||||||||||
听证 机关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