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407-882148 主题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6-20 16:29
名 称: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公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0 16:29
字号:[ ]

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充分发挥衔接资金效益,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嵩明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进行公示公告。

一、计划安排项目建设内容

(一)嵩明县小街镇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1.牛足村委会人畜饮水提升工程:牛足村小组取水口建设20m³沉淀池一个,架设管道1000m山口村小组架设自来水管道4500米,胜足村小组建设20m³沉淀池一个,架设自来水管道5000m山冲村小组建设20m³沉淀池一个,架设自来水管道1500m柏枝箐小组建设20m³沉淀池一个,架设自来水管道3000m4个沉淀池预计建设资金16万,架设管道15000m预计建设资金37.5万,预计总投资53.5万。2.福海村委会农田灌溉补水工程:改建兴村下段灌溉沟渠约 1000m,净宽 2 m,灌溉沟渠开挖1500m³,新建毛石挡土墙2400m³,新建抽水房约30 ㎡,100m³灌溉水池一座,抽水泵2台,预计总投资108.3万元。3.五条沟村和美村庄建设工程:农田灌溉补水工程,预计投资240万元;农产品分拣中心,晾晒场建设,预计投资230万元;村内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预计投资160万元;美丽村庄建设工程,打造庭院经济、美丽庭院,预计投资160万元;优化村内公共设施。预计投资80万元。预计总投资870万元。项目概算总投资1031.8万元,安排财政衔接资金761.6万元,其中,第一批中央财政衔资金750.6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1万元,业主投入270.2万元,项目受益脱贫人口147人。

(二)嵩阳街道新春邑农产品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1.财政衔接资金建设内容:农产品分拣车间建设,钢结构厂房2640㎡,概算投资160万元;场地硬化4706㎡,概算投资60万元;土方回填1648㎡,概算投资10万元;钢筋混凝土挡土墙300㎡,概算投资26万元;蔬菜储存冷库1440㎡,概算投资200万元;抽真空设备1套,概算投资50万元。资金预算506万元。2.自筹及其它资金建设内容土地报批费用,概算50万元。有机蔬菜种植1500亩(建设育苗大棚50亩、土地整理、管网建设),附属设施建设,概算投资54万元,其中:办公区域用房(砖混)200㎡,概算投资30万元;围墙建设480m,概算投资24万元。自筹及其它资金投入610万元。项目概算总投资1116万元,计划安排财政衔接资金500万元(其中,350万元从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安排,150万元待后续资金文件下达后再做安排)业主投入616万元(由社区自筹和引入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受益脱贫人口38人。

(三)嵩阳街道大营居委会民族特色美食街区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1.财政衔接资金建设内容:新建商业街,整体打造集特色餐饮、民族美食、综合服务为一体的民族特色美食街区。项目建设规划占地约9142.81㎡(13.71亩),由新建商业街、道路建设等部分组成。新建建筑面积:3028.20㎡;建筑高度12m;新中式风格,概算投资650万元。2.自筹及其它资金建设内容拆除西北侧两栋一层砖房(建筑面积约345.25㎡),后期打造停车场。辅助工程:雨污管网、道路、停车场等。以上部分由社区自筹69.06万元。项目概算总投资719.06万元,计划安排财政衔接资金446万元(其中,200万元从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安排,46万元从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安排,200万元待后续资金文件下达后再做安排),业主投入273.06万元,项目受益脱贫人口43人。

(四)嵩阳街道易地扶贫搬迁点补短板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解决干河、菜子箐、麦冲村、雷打坑4个村217户养殖用房,每户计划30平方米,合计总占地面积12650.03平方米。建筑面积 6602.22平方米,每平方米710元,小计4687576.2元;道路硬化面积4547.77平方米,每平方米161元,小计732190.97元;污水管网1881.35米,每米72元,小计135457.2元;给水管网1821.05米,每米51元,小计92873.55元;污水处理池60平方米,每平方米2200元,小计132000元;电力设施建设预计投资60000元。                          

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30户,共900平方米,每平方米710元,资金预算639000元;道路硬化面积4547.77平方米,每平方米161元,小计732190.97元;污水管网1881.35米,每米72元,小计135457.2元;给水管网1821.05米,每米51元,小计92873.55元;污水处理池60平方米,每平方米2200元,小计132000元,电力设施建设预计投资60000元; 资金总预算1791521.72元。二期建设100户,3000平方米,每平方米710元,资金预算2130000元。三期建设87户,共2702.22平方米,每平方米710元,资金预算1918576.2元。项目概算总投资584万元,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建设总投资179.15万元,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47万元用于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受益脱贫人口52205人。

(五)嵩明县民族手工业(文化)传承培训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1.嵩明县民族特色手工业(文化)传承培训,包括面塑、刺绣、蜡染扎染、花灯实操培训,非遗讲座等,不低于5场。2.依托现有展馆(原农机局3-5层办公楼,182㎡),将培训成品及征集的民族手工业、民族文化产品进行布展,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3.为脱贫户提供免费技能培训,重点指导,增加就业增收技能,同时注重经济转化,依托日常非遗展示、非遗集市等活动,对培训技能所形成的文化产品以回购、展示的方式拓宽销路,实现增收。项目概算总投资25万元,安排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0万元,业主投入5万元。

(六)嵩明县老城社区兰茂纪念馆景区基础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1.嵩明县老城社区兰茂纪念馆景区游客中心改造提升:按照AAA级景区游客中心服务功能相关管理要求,进行休息设施、影视设施提升改造。2.嵩明县兰茂纪念馆景区导览配套设施升级改造:按照AAA级景区导览设施相关要求,对纪念馆现有导览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与景区文化底蕴相融合,突出景区特色,与纪念馆景观环境相协调。3.嵩明县兰茂纪念馆基础配套设施改造提升:按照AAA级景区内部设施设备要求,进行公厕、洗手池等改造提升。4.嵩明县兰茂纪念馆景区展厅提升改造:对现有6个展厅(合计914㎡)进行电气线路等硬件设施改造。项目概算总投资31万元,安排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0万元,业主投入1万元。

(七)嵩明县杨桥街道西山社区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1.完善露营经济配套设施及服务:购买户外装备、露营设备、户外桌椅、移动露营居住服务设施(泡泡屋、阳光房)等露营经济配套设施,为游客提供露营服务,发展大湾苗族村周末户外经济。2.健全户外旅游餐饮服务体系保障:通过购买户外旅游餐饮经济所需的户外厨具等配套设施,在旅游景区、露营基地搭建户外移动厨房,提供露营餐饮服务,完善垃圾、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提升游客就餐环境。依托大湾苗族村自助烧烤、少数民族特色美食着力打造以露营+餐饮融合体验式的露营服务,满足消费者的用餐需求,提升露营兴趣人群的粘性。3.完善民族特色村寨、景区旅游服务设施:在民族特色村寨及旅游景区完善旅游服务设施,通过配备移动厕所等设施提升游客服务体验,丰富民族特色文化体育旅游体验配套设施项目开展民族特色文化体育旅游项目,推动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文化等业态融合发展。4.购买露营配套设备(使用自筹资金):依托辖区露营基地,用于购买基础餐具等其他服务易耗品,购买用于开展活动的便携式音响等娱乐设施配套服务以满足户外活动的需要。项目概算总投资31万元,安排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0万元,业主投入1万元。

(八)杨林镇新村农产品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4789.977.18 亩),钢结构厂房2343.49、水泵房217.28、值班室28.32、公厕55.66、室外附属2200、室外变压器及室外高压电缆、室外给水引入等基础配套工程。本项目分拣中心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主要向上申请乡村振兴衔接资金651.74万元,村级自筹52.26万元,共704万元用于分拣中心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其中自筹部分用于公厕费用22.26万元及土地费用30万元。项目概算总投资704万元,计划安排财政衔接资金600万元(其中,360万元从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240万元待后续资金文件下达后再做安排),业主投入104万元(用于公厕费、土地等费用),项目受益脱贫人口43人。

(九)杨林镇核桃村物联网智能化菇房种植食用菌发展集体经济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核桃村,利用闲置村客堂、农产品交易市场空余2/3的钢架厂房约1065改造物联网智能菇房,主要建设内容为:设备购买安装,概算投资62.5万元。包括恒温机组6/套、智能控制系统1.4/套、雾化加湿系统1.6/套、喷淋系统1/套、补光系统0.6/套、通风系统0.4/套,宽1.5米高2米的4层钢架菇架800/米等,概算投资62.5万元。房屋保温改造,概算投资7.5万元。使用100mm厚聚氨酯彩钢保温板,对房屋墙体进行保温改造,概算投资7.5万元。村级自筹资金38.3万元,用于种植点房屋前期改造、水电安装等。项目概算总投资108.3万元,计划安排财政衔接资金70万元(从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70万元),业主投入38.3万元,受益脱贫人口342人。

(十)杨林镇落水洞村物联网智能化菇房种植食用菌发展集体经济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位于落水洞村,利用利用村委会闲置房屋约652改造物联网智能菇房,主要建设内容为:设备购买安装,概算投资52.5万元。包括恒温机组6/套、智能控制系统1.4/套、雾化加湿系统1.6/套、喷淋系统1/套、补光系统0.6/套、通风系统0.4/套,宽1.5米高2米的4层钢架菇架800/米等,概算投资52.5万元。房屋保温改造,概算投资17.5万元。使用100mm厚聚氨酯彩钢保温板,对房屋墙体进行保温改造,概算投资17.5万元。村级自筹资金17.5万元,用于种植点房屋前期改造、水电安装等。项目概算总投资87.5万元,计划安排财政衔接资金70万元(从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70万元),业主投入17.5万元,受益脱贫人口252人。

(十一)嵩明县小街镇李官村农田灌溉引水项目

项目实施内容:1、新建菱角塘提灌站50KVA变压器1台及附属电力设施安装,预计投资15万元。2、象山片区给水管网建设工程:安装PE给水管DN1002000米,DN100镀锌钢管约1100米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预计投资50万元。3、谷堆山引水工程:安装PE给水管DN1004500米,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预计投资135万元。项目概算总投资200万元,计划安排财政衔接资金200万元,本次安排拨付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88万元,其余112万元待后续资金文件下达后再做安排,项目受益脱贫人口43人。

(十二)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

根据《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文件精神,省级衔接资金按最高不超过3%的比例安排项目管理费,2024年省级财政下达嵩明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22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382万元,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计划按2.88%比例安排项目管理费11万元,用于县级聘请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和三镇两街道项目管理费、项目规划、监理费等,不得用于餐费列支。

(十三)2024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放贷款贴息

项目实施内容:截至20231025日,嵩明县2021-2023年累计发放存量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237户,放贷金额1082.5万元,2024年计划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待市级下达确定。预计需要贴息资金55万元,安排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万元,其他财政衔接资金计划安排14万元,受益脱贫户及监测对象1200人。

(十四)2024雨露计划学生补助

项目实施内容: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5000//年(每人每学期补助2500元),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4000//年(每人每学期补助2000元),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年(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2024年嵩明县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补助春、秋两季预计补助16035万元,安排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万元,其他财政衔接资金计划安排3万元。

(十五)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

根据《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文件精神,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最高不超过1%、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最高不超过3%的比例安排项目管理费。2024年下达嵩明县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60万元,其中:民族宗教部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80万元,县委组织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350万元,乡村振兴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830万元,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30万元中,按照0.771%比例提取6.4万元用于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支出,以上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经费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

二、项目管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加强领导,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的运行全程跟踪监督,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县级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和要求,及时开展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二是各项目实施村组要负责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群众投工投劳,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做好公益设施的后续管理工作。三是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的通知》(云财农〔2023191号)(附件4)相关参考模板和项目台账资料清单,及时收集、整理和完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实施、绩效监控、资金使用及报账等相关资料,做到一项目一台账,确保项目完工后通过县级验收和绩效评价检查。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厅等 6 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农〔202223号)、《嵩明县财政局嵩明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嵩明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嵩财农〔20238)文件要求,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全面推进公开公示制度,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安全。

(三)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等有关要求,完善前期准备和设计,强化用地保障,规范招投标管理,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于2024年度建设完成。简化报账流程,根据序时进度目标要求按月完成资金支出进度,年度内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100%,结转结余资金为零,如出现结余结转资金,将按有关规定收回,上报县人民政府重新安排使用。严格执行项目质量保证金制度,按中标合同约定上缴质量保证金。

(四)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根据《云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开办〔202043号)文件要求,镇(街道)是本区域内财政衔接资金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加强对资产后续管理、资产登记、收益分配、效益发挥、防止资产流失等方面的管理监督;建立运营管护方案,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运营管护模式,避免项目资产闲置,保障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可持续发展,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调指导好镇(街道)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

三、加强项目公示公告

各镇(街道)要认真执行公开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和资金有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到项目建设结束后,要对项目建设情况和工程、财务结算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群众对公告公示无异议后,要在显著位置设置永久性标志碑。

本次嵩明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公示期为2024620日至74日,如对嵩明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衔接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 0871—6791117512317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2024620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