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公安局关于2023年度罚没财物处置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05-31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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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公安局关于2023年度罚没财物处置的情况说明
嵩明县公安局按规定在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申领《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票据,实行罚缴分离,罚没款直接缴入嵩明县财政局国家金库。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嵩明县公安局罚没款收入共30021959.38元,已全额缴入嵩明县财政局国家金库。
嵩明县公安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