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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405-874676 主题分类: 价格执法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5-31 14:57
名 称: 嵩明县市场监管局切实加强价格等重点事项监管 全力保障市场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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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市场监管局切实加强价格等重点事项监管 全力保障市场秩序稳定

发布时间:2024-05-31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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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各经营主体价格行为,加强旅游、餐饮、住宿、农副产品价格等重点行业价格行为监管,切实维护消费市场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扎实做好价格等重点领域监管工作。

是加强价格秩序监管,近期对全县10个农贸市场内100余户经营户、20余家药店、8家商场超市、嵩明蔬菜批发市场开展价格提醒。要求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规定,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巡查检查,对超市、农贸市场、集市、旅游景点、娱乐场等的市场物资供应、销售、价格、贮存、食品安全等方面加强监测,重点关注消费量大的粮油肉禽蛋奶等农副产品的价格波动,一经发现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查处。目前市场物资供应品类丰富,如除本地物产外,市场上增加了海鲜(如大龙虾),水果(咖喱果)及蔬菜和预包装食品等,销售额较节前有所增加,价格趋于稳定,如嵩明云山凡度旅游城的小吃街和游乐项目的消费不仅明码标价且价格和节前一样。要求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扎实开展日常市场价格巡查检查,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是强化案件查办,营造有力震慑态势。对异常涨价、跟风涨价行为及时进行提醒约谈;对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价格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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