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街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及机构职能职责
一、机构设置
小街镇机关设党政综合办公室、政法办公室等两个办公室;事业单位设党群服务中心(加挂基层党建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中心、扶贫开发办公室(加挂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牌子)、生态环境管理中心、综合执法队、财政所等六个事业单位。
机构名称: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
负 责 人:胡 玺
办公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嘉玲北路5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651708
联系电话:0871—67991051
传真:67991272
二、职能和人员配置
(一)党政机构
小街镇机关行政编制30名(含领导职数11名),设置综合办公室2个,具体为: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人事、机构编制、政策研究、深化改革、督查督办、电子政务、档案、保密、财务、政务信息公开、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小街镇组、人民武装日常工作。
负责联系对接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委政研室(深化改革办)、党史县志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工资工作)、县公务员管理局、县人武部。
2.政法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职责。负责社会治理工作,乡镇执行联动工作。承担智慧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
负责对接联系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县司法局。
(二)事业单位
小街镇人民政府设置事业单位6个,具体为:
1.小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加挂基层党建办公室牌子),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和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融媒体(广播电视)等工作,做好统战、民族宗教、工青妇、科协科委等工作。负责驻辖区单位党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的指导工作。负责老干部、老年大学工作。负责做好行政审批、民生事务窗口服务工作。
负责对接联系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党校、县委老干部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民宗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
2.小街镇经济发展中心,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经济发展计划工作,承担商务和投资促进、项目储备和申报、服务企业、统计等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做好镇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控与治理工作。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会计委托代理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及企业安全、防震减灾工作。负责公租房管理工作。
负责联系对接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科工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统计局、县人防办、县防震减灾局、县工商联,县农业农村局(经管工作),县电力通信部门。
3.小街镇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管理中心),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承担环境保护职责;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负责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工作,承担农业综合改革、农村建房管理、林业草原、烤烟、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负责水务水利工作;负责气象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负责对接联系县扶贫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嵩明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县气象局、县烟办。
4.小街镇民生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社会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民政、优抚安置等社会事业发展,承担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爱国卫生、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工作;协助镇政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对接联系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医保局、县红十字会,以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除人事工资外的其他工作。
5.小街镇综合执法队,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强化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县级职能部门派驻小街镇执法力量和资源,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负责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环卫、城镇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工作。负责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
负责对接联系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运管分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以及涉及下放职权的县级有关部门。
6.小街镇财政所,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财政收支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及国有资产监管、“一事一议”工作。
负责对接联系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税务局,县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