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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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农〔2023〕202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3〕188号)文件要求,为树立资金支出越快、绩效管理越好、支持力度越大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提升衔接资金管理使用水平,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首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嵩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至5月6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需要反映的事项,请与县财政局联系。
特此公告。
嵩财农〔2024〕5号嵩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
嵩明县财政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