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医疗机构设置前公示 嵩卫医公〔2024〕19号
发布时间:2024-04-11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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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李丽琼申请设置嵩明利群综合门诊部的申请。经审核资料、查看现场和合议,现将拟批准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人:李丽琼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嵩明利群综合门诊部
类别:门诊部
地 址:嵩明县嵩阳街道晁家社区奎作龙村43号
主要负责人:李丽琼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服务方式:门诊
审批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反应。
监督电话: 0871-67910061,0871-67911441
邮 箱:smwsyz@163.com。